千王Ⅱ[网络版] 作者:酥油饼

    个人,我该怎么解释?”

    司徒笙道:“你昨晚出来用了什么借口?”

    “我……”罗蜜刚说了一个字,就听到陈帆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响起,立刻换上笑脸,柔声道,“亲爱的,么么哒!一晚上没见,人家好想好想好想你呀……是啊,我的混蛋老板不小心把重要文件放进碎纸机里了,我黏了大半夜才黏好。小手手痛痛的,亲爱的揉揉呀。”

    司徒笙忍无可忍地咳嗽了一声。

    罗蜜瞪了他一眼,继续柔声说:“老板知道我们最近要造人,对打扰我们的甜蜜时光很愧疚,所以非常慷慨地送了我们一筐大闸蟹!呵呵呵……是不是好棒?不用客气啦,老板最乐善好施,最关爱员工啦!”

    “说重点……”司徒笙咬牙。

    “亲爱的,我记得你有个同事叫宋春林,反正大闸蟹多得吃不完,不如送两只给他,别浪费嘛。他现在在上班吗?……不在?请病假?三天没上班?那他没口福了。啊?有时间一起去探病?呃……我老板他刚刚不小心又g了一批重要文件进碎纸机里,我可能最近都要加班,没什么时间啊。……亲爱的别担心,老板蠢得始终如一,我已经习惯了。嗯,回家见,么么哒!”

    司徒笙提起背包,打开车门,向小区走去。

    罗蜜急忙锁上车跟在后面:“你打算单枪匹马冲进去?如果那些人在怎么办?说你来送外卖吗?那好歹带份披萨吧。没有披萨,兰州拉面也行。”

    司徒笙没说话,一路走到18栋,然后将她推到前面。

    “……老板,我看错你了!我没指望你当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但没想到你竟然是个躲在女人背后的小男人。”

    “你不是要我送大闸蟹吗?”

    罗蜜回头:“你属蟹?”

    司徒笙在包里掏了掏,掏出一张票给她。

    罗蜜惊呆:“大闸蟹礼券!”

    “不用太惊讶,我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是哆啦a梦的原型。”

    “我惊讶的是你居然从来没想过把它当做员工福利来发放。记得去年春节你发放的福利吗?一对鸳鸯枕套!还带蕾丝花边的,那款式连我奶奶都不用!……如果我有奶奶的话。”

    “作为一个发放福利还考虑到员工家属的老板,我为自己自豪。”

    “……”

    罗蜜上前按门铃。

    司徒笙打量房子和周遭环境。

    门铃按了七八下,始终无人应答。罗蜜退后两步,看向隔壁:“要不要问问邻居?”

    “不用这么麻烦。”司徒笙拿出一串钥匙,挑了一把,插入钥匙孔中,左左右右地转了一会儿,推门而入。

    “你当骗子的时候还干过入室抢劫?”罗蜜接过司徒笙递过来的手套和鞋套,全副武装后才进门。

    宋喜住的是联排别墅,分地面两层,地下一层。司徒笙在一楼的厨房和客房转了一圈,下楼梯去地下室。罗蜜蹑手蹑脚地上楼。

    十五分钟后,两人在一楼集合。

    罗蜜率先说:“书房和卧室都没有其他人的物品,他应该是独居。卧室的床没叠被子,窗户关着。书房的书桌上放着一些看上去很重要的文件,电脑进入休眠状态。没有保险箱,身份证、护照、存折都在。”

    司徒笙道:“车在车库里,洗衣机里有洗好没晾的衣服。”

    罗蜜道:“也许他出去买披萨或兰州拉面了。”

    “不需要。厨房微波炉里就有披萨,不过是冷的。”

    “所以我们正待在一个……所有迹象都显示主人在家但主人却不在家的家里?”罗蜜拍拍自己的额头,“我可不可以这么假设?宋喜联合墨镜男们找到仙人跳的骗子想要陷害张维朝,中途他和墨镜男们闹翻了,于是被毁尸灭迹。”

    司徒笙道:“有几个问题。第一,宋喜为什么要陷害张维朝?”

    “因为张维朝调查他。”

    “他怎么知道的?”司徒笙道,“张维朝调查宋喜和宋喜找仙人跳前后不过差了两天。”

    罗蜜道:“是不是我们在调查过程中露出了破绽?”

    司徒笙眸光闪了闪:“第二,有墨镜男这么强大的帮手,宋喜为什么要用仙人跳这么不入流的手段?绑架,威胁,拍裸照……无论哪一个都比仙人跳保险得多。”

    罗蜜道:“可能是墨镜男想躲在幕后,不愿意暴露在张维朝面前?”

    司徒笙道:“第三,宋喜请假三天,那对苦逼男女见墨镜男也是三天前。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墨镜男们先控制住宋喜,再约见苦逼男女。如果他们是受宋喜的雇佣才对付张维朝,为什么在和宋喜翻脸之后,依旧找人写恐吓信给张维朝?”

    罗蜜道:“盗亦有道!也许墨镜男和宋喜有协议,虽然翻脸,也要完成承诺。就是那种,我们要了雇主的性命,却延续了他的使命。”

    司徒笙道:“所以,我们面对的可能是一群有偏执症的神经病?”

    “我们?你什么时候和张维朝变成我们了?”

    司徒笙面色凝重:“我觉得……”

    门铃突然响起,紧接着是急促的敲门声,一个尖锐的女声在呐喊:“宋先生在家吗?宋先生?”

    司徒笙拉着罗蜜往地下室跑。

    地下室连着车库,车库的门可以从里面打开。

    司徒笙拿出两个口罩两顶帽子,与罗蜜分别戴上。

    随着门帘缓缓上拉,他躲在车的一侧,警惕地看着车门外的动静。

    日头正晒,白花花的光一点点地射进来,将躲在一侧的两人照得清清楚楚。

    司徒笙眯了眯眼睛,见外头无人,正要迈步,就听“叭”的一声,一辆电动车从旁边蹿出来,将两人惊了个正着!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这家的主人好像叫……宋春林。”英灏亨双脚撑地,摘下头盔,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罗蜜轻推了司徒笙一下,自己疾步钻入拐角,很快不见。

    司徒笙从包里掏出一把钱,塞进英灏亨的口袋,自觉地跨上电动车后座:“多了算下次的。走!”

    英灏亨道:“……抱歉,这是黑车,没有出租车运营执照。还有,我不收练功券。”

    司徒笙低声道:“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吗?”

    英灏亨斜睨了他一眼,戴上头盔,将他放在车把上的手挪到自己的腰上,发动车子,沿着路边灌木丛慢慢前行。

    “前面有摄像头,左拐。”司徒笙提醒。

    英灏亨置若罔闻。

    “喂!”司徒笙低咒一声,想要跳车,却被英灏亨反手搂住。

    按照电动车目前的速度,要是挣扎起来,车一定会停下来,那自己整个人都会长时间被暴露在摄像头下!尽管很懊恼,司徒笙还是不得不转过头,将脸死死地贴在英灏亨的后背上,留给监控摄像头一个后脑勺。

    脸贴上去的刹那,他清晰地听到英灏亨的胸膛发出了一声似嘲非嘲的闷笑。

    第10章 第三局 又是变装舞会。

    电动车冲出小区,朝着与市中心相反的方向驶去。

    后头,一辆桑塔纳冲出小区,跌跌撞撞地跟了上来。

    英灏亨拼命地加速。

    可是,就算这辆车是电动车中的法拉利,小绵羊中的战斗机,遇到桑塔纳也只有乖乖缴械的份。

    他不满地回头:“为什么你这么重?!”

    坐着也中枪的司徒笙抽了抽嘴角:“我这么身强力壮有肌肉,真是不好意思。”

    英灏亨嗤笑一声:“想办法!”用的是命令的语气。

    司徒笙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确定没有将对方拦腰截断的能力后默默地忍下了这口气:“前面右拐有片没拆迁的老房子,里面道路很窄,九曲十八弯,很容易甩脱他们。”

    英灏亨望了眼后视镜:“他们快追上来了。”

    司徒笙在包里摸出一把枪。

    英灏亨一惊,只见司徒笙的枪里喷出水来。

    “……”

    水枪射程有限,“噗噗”两声后只溅了几滴水在挡风玻璃上,大多数都落在车前盖,但仍是吓了追兵们一跳,他们猛踩着刹车转了两下方向盘,稍稍拉开双方的距离。

    英灏亨看到司徒笙说的老房子出现在面前后转了下车把,电动车风骚地甩动车尾,驶入巷子。

    巷子的路有石板,有水泥,凹凸不平,坑坑洼洼,机动车一路颠簸着过去,司徒笙的屁股差点被摔成四片。他咬牙:“刚刚左边右边的路都很平,你偏要选个坑,故意得太明显了。”

    英灏亨也很不好受:“路的左边放着一个痰盂,右边上方晾着一排裤子!”

    ……

    不愧是传说中的二款,逃跑都能二出新风尚,二出新风采!

    司徒笙道:“就算枪决前夕,你唯一想做的也是敷个面膜吧?”

    回答他的是个急转弯!

    司徒笙不得不紧紧地搂住他的腰。

    腰际传来的摩擦感让英灏亨微微分心,但很快又集中注意力到路况上。从小到大,这是他开车开得最认真的一次,哪怕是限量版跑车都没这待遇。

    没办法,跑车撞了,损失的是钱。这车撞了,损失的可能是命。

    后视镜里的追兵已经不见踪影,于是他放慢速度,笔直地往前开,准备找个僻静的地方休息一下。

    “你脱力了?”司徒笙趁机松开手,伸了个懒腰。

    英灏亨道:“送去屠宰场的猪只需要睡,不需要发出声音。”

    被形容成“猪”的司徒笙抖了抖腿:“你希望我躺下来滚几圈?”

    “我希望你滚下来躺几圈。”

    巷子里一派宁静祥和的气象,偶有几个人走动,也没有谁去关注这两个突如其来的陌生人。电动车稳稳地穿过十字路口,没想到后方突然冲出一辆车来!

    桑塔纳。

    英灏亨的脸色瞬间黑了,躲了这么久,不但没有甩掉追兵,还差点被对方迎头截住,这绝对是他人生耻辱柱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司徒笙抱住他的腰,发出两声猪叫。

    英灏亨将车速加到最大,笔直往前冲。尽头是民居,路岔开左右两边。

    “左边还是右边?”他大声地问。

    司徒笙道:“右!”

    英灏亨猛然拐入左边。

    强烈的光线迎面射来,习惯巷子里拥挤阴暗氛围的英灏亨不适地眯了眯眼睛。

    “小心!”司徒笙惊恐地叫起来。

    路只有七八米长,几块大石头垒起的栅栏横拦在尽头,再往前是骤低的芦苇丛,紧贴着河。河水浑浊,黄蜡蜡的水顺着风势,从东向西潺潺地流淌。

    英灏亨下意识地握紧刹车,但电动车的刹车和跑车的刹车显然不是一个水准的。他眼睁睁地看着刹车后的车依旧急速向前,车轮撞上石栏,一股巨大的冲力将他整个腾空。

    坐在他身后的司徒笙本能地想跳车,但狭窄的空间容不得他展示高难度的动作,身体刚抬起,左脚就被车勾住了,结果连人带车地飞出石栏。

    从撞车到腾空到落地,也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

    好在有芦苇丛做缓冲,英灏亨又戴着头盔,几乎毫发无伤,很快翻身坐起。司徒笙下来的时候脚勾着车,落地时崴了一下,现在正捂着脚踝倒在地上抽气。

    “快追上来了。”英灏亨去扯他。

    司徒笙拍开他的手,一瘸一拐地站起来,愤愤地瞪着他。

    英灏亨看看四周,芦苇地的两边都是河,刚才他们经过的民居是唯一的路。他抓起电动车,吸了口气,猛然将车甩进河里。

    “呵!”司徒笙被他的蛮力惊住了。

    英灏亨走过来抱他。

    司徒笙连忙防备地推开:“我朋友知道我和你在一起,她知道等于全世界都知道。杀人灭口也来不及了。”

    英灏亨道:“不想被控私闯民宅,最好快点下水。”说着,他脱掉外套和头盔,抱着东西一个猛子扎进河里。

    司徒笙犹豫了一下,看看来路,也跟着跳了下去。

    河水冰冷,像千万根针扎进身体一般,脚踝倒是一阵清凉,减轻了几分疼痛,但污浊的水从鼻腔侵袭,土腥气令人作呕。司徒笙手在水里挥动了两下,想浮出水面吸一口新鲜空气,却被一双大手压住肩膀按了下去。

    司徒笙紧张起来,双手从中间钻上来,想要挡开那双手,但英灏亨力气奇大,他的格斗技巧在水里完全用不上,身体只能被死死地压制住。一连串的水泡从嘴里咕噜噜地往外吐,司徒笙眼睛死死地盯住英灏亨,仿佛在说:就算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秽浊的河水穿梭在两人中间,模糊了彼此的面孔,距离仿佛越来越远。

    直到英灏亨凑过来,将嘴里的一口气全都渡给了他。

    司徒笙瞪大眼睛。

    英灏亨按住他的肩膀,从水中抬头。

    几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男人正在搜索芦苇,闻声望过来,“你是谁?”

    英灏亨用本地话回答:“我在游泳啊,你们是什么人?”

    几个人的目光牢牢地黏在他身上:“见过两个骑电动车抱一块儿的男人吗?”

    ……

    英灏亨道:“没有。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

    几个保安对视了几眼,确认芦苇丛里没有藏人,又在岸上站了会儿。期间,英灏亨数次下水渡气给司徒笙。司徒笙刚开始还有点别扭,后来憋得狠了,几乎是英灏亨一下来就自动扑上去。

    保安看着英灏亨一个人在水里欢快地游来游去,总算死了心,三三两两地撤了。

    英灏亨却假装着人还没走,依旧和司徒笙闹着玩,直到司徒笙在浑水里泡了半天,人乏脚疼,漂亮的脸蛋恹恹的,他才将人提上来。

    司徒笙浮出水面,拼命地吐口水。

    英灏亨一脸不快:“忘恩负义。”

    司徒笙一怔,意识到他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误解,忙道:“快走吧。河水这么臭,我要好好地刷牙。”说罢,率先往河岸游去。

    英灏亨跟在他后面,见他上岸后粉红色的t恤湿漉漉地贴着身体,肌肤若隐若现,哈哈大笑。

    司徒笙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他打开背包,发现里面的东西一点儿没湿,为它的防水性点了个赞,然后拿出一块毛巾擦拭起来。

    英灏亨“哗啦”一声从水里出来。

    司徒笙本想反嘲,但看到对方白色t恤下的结实胸肌,只好默默地将吐槽咽了回去。

    英灏亨从他手里抢过毛巾,随手绞了一把,不嫌弃地擦起来。

    司徒笙又拿出伤药,一边喷在受伤的脚踝上,一边头也不抬地说:“电动车三千六百块,不找零。”

    英灏亨道:“那要等到发行千元大钞的时候,我再打赏你四百块小费。”

    “支票,英镑,欧元,瑞郎,别客气。”

    “好啊,跟我回家。”

    他答应得这样爽快,让司徒笙疑神疑鬼:“说实话,你缠着我干吗?”

    “好奇,有兴趣。”

    司徒笙上下打量他:“你不是我的菜。”

    英灏亨垂眸,眸光奇异地闪动。

    司徒笙好似被什么怪兽盯上,身上冷得越发厉害。他刚刚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英灏亨竟没有发难,而是淡然道:“你也不是。”

    两人收拾东西,翻过石栏,找了个居民指路,走出巷子,打车去英灏亨的家。钱包浸水,英灏亨口袋里的钞票粘成了小砖块,最后是司徒笙付的钱。

    于是英灏亨的债务又多了一笔。

    一共三千六百五十七元,四舍五入,依旧四千。

    当司徒笙看到英灏亨住的别墅时,立马后悔自己的“心慈手软”:“电动车掉进河里会给河水造成严重污染,必须打捞回来,你看打捞费……”

    “我出。”

    司徒笙惊讶于他的上道。

    英灏亨道:“打捞上来还给你,就能省下四千块。”

    司徒笙道:“你觉得打捞上来还能用?”

    “难道你没买车险?”

    “……”

    英灏亨打开别墅门,里面是典型的现代欧式装修风格,以黑白为主色,装修风格简洁大气。

    英灏亨直接脱掉湿答答的t恤,光着膀子往楼上走,“二楼左转第一间是客房,你可以先洗个澡。”

    “有换洗的衣服吗?”司徒笙也想脱衣服,可看着英灏亨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默默地忍住了。

    英灏亨闻言回头,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符合你品味的,没有。”

    司徒笙道:“你应该提升一下你的品味。”

    英灏亨喷笑,扭头继续向前走。

    “……”

    第11章 第三局 又是变装舞会。

    司徒笙一边一瘸一拐地进了房间一边掏出手机,发短信给罗蜜:在哪里?

    罗蜜回复很快:吼吼,蒸大闸蟹。

    司徒笙:二款让你提升一下穿衣品味。

    罗蜜:嘿嘿,提升了能再来两斤大闸蟹吗?

    司徒笙:向你老公套一套宋喜的资料。

    罗蜜:哇哇,有大闸蟹奖励吗?

    司徒笙:呵呵!找到宋喜就有。

    罗蜜:哦哦,收到。

    司徒笙洗完澡裹着浴巾出来,就看到客房的床上摆着整整齐齐的一套崭新的衣服,从里到外都有。他换了衣服下楼,英灏亨正在收外卖。

    “谢谢。吃什么?”司徒笙两眼放光。

    英灏亨道:“我吃披萨。”

    “谢谢招待。”司徒笙背着包要往外走,被英灏亨眼疾手快地挡住了,两人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地盯着彼此。

    司徒笙率先打破僵持:“我肚子也饿了。”

    英灏亨打开披萨盒:“一个问题咬一口。”

    司徒笙道:“我刚刚请了员工吃大闸蟹。”

    英灏亨道:“这里很难打车,尤其是现在这个时间。现在出门,大概一个小时后才能拦到车。”

    “有种服务叫‘叫车’。”

    “等你上了车,要开半个小时才到市区,现在是吃饭的高峰期,你可能还要排队等位,等到位置之后,还要等厨师上菜……”

    司徒笙的肚子适时地“咕噜”了一声:“可惜这里只能吃披萨。”

    “吴妈昨天好像炖了鱼翅,烤了银鳕鱼和牛排……”

    司徒笙转身进餐厅。

    “第一个问题。”英灏亨咬着披萨,悠悠然地问:“你为什么去写意乐园?”

    司徒笙系着围裙,一脸认真地从微波炉里拿出牛排和银鳕鱼,放在桌上,用筷子夹了一口鱼,确认味道不错,才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你不是看到了,闯空门。”

    “写意乐园的保安已经报了警。我想他们很乐意接到举报电话的。”

    “他们也很乐意犯案者供出同伙。”司徒笙边说边吃,嘴巴不停。

    英灏亨将装牛排和银鳕鱼的盘子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司徒笙筷子停在半空:“你怎么找到我的?”

    “车牌号。”

    的确,以英家的势力找一辆车不难。司徒笙看他回答态度认真,于是放下筷子,端过鱼翅,呼噜呼噜地吃得一干二净,才说:“那群黑衣人在那里待过。”

    英灏亨道:“那个女人说的?那群黑衣人到底是什么人?”

    司徒笙摊手道:“不知道。我去的时候已经没人了。”

    “你还查到了什么?”

    司徒笙想了想,“你知道宋喜吗?”

    “谁?”

    “远江实业的老员工。”

    “你想让我帮你查他的底细?”英灏亨笑起来,表面阳光得一塌糊涂,肚子里的算盘也打得一塌糊涂,就如同一只等鸡主动上门的狐狸一般。

    司徒笙不属鸡。他淡定地坐下来切牛排:“他改名叫宋春林,就是那群黑衣人暂居住所的房主。”

    英灏亨道:“如果宋喜是远江实业的老员工,那他和张维朝的叔叔就是同事。你怀疑他们之间有过节?”如果有这么一层关系,那么宋春林作为幕后黑手找人陷害张维朝就说得通了。

    司徒笙道:“在真相大白之前,我保留一切合理的怀疑。”

    英灏亨道:“我帮你有什么好处?”

    司徒笙无赖状地摊手:“论钱,你比我多。论茶,我不是你那一杯。我想来想去,唯一能够给你的,只有我发自肺腑的真诚感谢。”

    英灏亨道:“我最不稀罕这个了。”

    司徒笙道:“如果我说完全义务劳动,连感谢都没有,你会不会把桌子都掀过来?”

    “不会。”英灏亨道,“我只会用吸尘器把你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吸出来。”

    司徒笙假笑着,含含糊糊地自言自语:“不愧是二款,连吸尘器都比别人家的金贵。”

    “二款?”英灏亨耳朵很灵敏。

    司徒笙的耳朵更灵敏:“你的电话响了。”

    英灏亨也听到了。他留下警告的一眼,起身去客厅。

    司徒笙抓紧时间吃牛排,顺便义务消灭了一块披萨。等英灏亨回来的时候,他正双颊鼓鼓地边咀嚼边在厨房里转来转去。

    “吸尘器在杂物间。”英灏亨提醒。

    司徒笙做了个“喝水”的动作,见英灏亨没反应,于是拉过厨房的水龙头,对准自己的嘴巴……

    “喂!”英灏亨被他不修边幅的豪迈行为震惊得无语,立刻从后面抱住他,将人硬往后扯。

    司徒笙吃得太急,喉咙和胸腔本就卡得难受,被他这么一勒一拖,胃里的食物整个翻腾上来,“呕”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英灏亨的手来不及缩回来,被喷了个正着。

    ……

    诡异的寂静后,响起英灏亨努力压抑的低吼声:“去给我刷干净。”

    离开浴室两个小时不到的司徒笙又回来将自己从头到尾马马虎虎地刷了一遍,他裹着浴巾出来时,看到床上没新衣服,只有穿着新衣服的人。

    英灏亨斜靠着床,手里翻着书。

    司徒笙看了眼封面:“《千王》?封面的人有点眼熟,讲什么的?”

    “地球人闯外星,通篇的胡说八道。”英灏亨合上书,随手一丢,目光在司徒笙裸露的上半身流连。

    司徒笙叉腰:“满意你看到的吗?”

    英灏亨道:“七分熟的话,应该有嚼头。”

    司徒笙道:“我的衣服呢?”

    “垃圾桶。”

    “你的房间呢?”

    “干什么?”英灏亨警惕。

    “赔我一套。”

    “我欠你的?”

    司徒笙径自往外走。

    英灏亨三两步追上去,只见司徒笙站在走廊里,左右瞄了瞄,直接上三楼。三楼整层打通,卧室、书房、浴室一览无余。

    司徒笙没有急着找衣服,而是欣赏了一下房间布置:“你喜欢紫色?”

    英灏亨瞄了眼占据半面墙的巨大抽象画,淡然道:“别人送的。”

    “你不像是会在卧室里摆放不合心意的东西的人。我喜欢黄色。”司徒笙指着床头,“在那里放一对浅黄色的花瓶,或是一盆浅黄色的花,一定漂亮极了。”

    英灏亨挑眉:“你在向我发出同居的邀请?”

    “……这是你的衣橱?”他指着巨大的磨砂玻璃门。

    英灏亨单手按住衣橱的移动门:“我的!”

    “出租车钱不用你还了。”

    “抵浴室使用费。”

    “你还欠我一辆电动车。”

    “抵两次浴室使用费。”

    司徒笙气笑了:“你家浴室流的是依云矿泉水?”

    英灏亨侧身嵌入他与衣橱门之间:“这个价钱很多人愿意。”

    “而且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你站在边上为他们擦背。”作为英、江两大家族的继承人,英灏亨的身价不必说,再加上他阳光帅气的外貌,受欢迎是必然的。

    英灏亨道:“那我换个条件。”

    司徒笙整了整浴巾:“我觉得我这样出去也挺帅的。”

    英灏亨让开。

    司徒笙赶紧打开衣橱,在清一色的t恤和牛仔裤里翻找最小号的:“没有新内裤了吗?”说罢,一条内裤盖住他的头。

    ……

    司徒笙将内裤扒下来,背着英灏亨穿上。

    尽管他动作极快,但英灏亨还是瞄到了那一闪而过的白花花的看上去弹性很好的……两团。

    司徒笙穿好内裤和牛仔裤,拿着t恤扭头,只见英灏亨抱着一个袋子站在门边:“你脸红什么?”

    英灏亨将袋子丢给他。

    司徒笙接过后随手放在地上,迟疑着拉开,随即眼睛一亮,拿出一沓钱,确认不是前后两张真钱夹着一沓练功券后,满意地笑笑:“我的电动车磕过好几次,每个凹痕都是独一无二的,简直是限量版。这个价钱很公道!”

    英灏亨道:“给你一个任务。”

    “我卖艺不卖身。”

    “明天陪我去一个地方。”

    “我卖文艺不卖武艺。”

    “化装舞会,越丑越好。”

    司徒笙把钱丢回袋子里,指着自己道:“居然有人忍心摧残这样一张举世无双的英俊脸蛋,丧心病狂啊!”

    英灏亨摊手:“把钱还回来。”

    司徒笙抱紧袋子:“为免你荼毒他人,我只好牺牲一下了。不如我扮卡西莫多,你扮艾丝美拉达。”

    英灏亨道:“弗比斯。”

    “你这个花花公子负心汉!”

    “克洛德。”

    “那还不如岳不群有特色,还能化个妆。”司徒笙随手将袋子甩在肩膀上,打了个哈欠,“我去睡一觉,你准备好道具,出发前三个小时叫我。”

    英灏亨道:“你去哪里?”

    “睡觉啊。不然哪有力气在化装舞会上保护你。”

    “保护我?”

    司徒笙道:“正常人不会花这么多钱雇人参加化装舞会,唯一的解释是他引起公愤到人人得而诛之的地步,需要一个强健有力的臂膀保护!”

    第12章 第三局 又是变装舞会。

    “砰!”

    随着一声巨响,墙碎了一块。

    司徒笙目瞪口呆。

    英灏亨收回拳头,“呼”的一口气吹掉拳头上的粉末:“我从小练拳击。”他抢过司徒笙手里的袋子,拿出两沓钱,“修墙的。”

    司徒笙跳起来:“你这是修墙还是修金丝笼子啊!”他见英灏亨又要往袋子里伸手,立刻抢过来抱住,“够了啊。不然你为什么要拉我去化装舞会?”

    英灏亨道:“化装舞会必须两人出席,张维朝明天应该没心情。”

    司徒笙心疼地看着他手里的那两沓钱:“不早说。”

    英灏亨嗤笑:“谁让你把推理能力落在张维朝家里没带出来。”

    司徒笙用手揉了揉酸疼的脖子:“你等着。等我睡饱了,我让你知道什么是神一般的推理能力!”他将袋子打了个死结,抱着t恤快步下楼,进了客房,将钱塞进包里,然后抱着包呼呼大睡。

    他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只要环境安宁,无人打扰,可以连续睡上一天一夜。

    当英灏亨提供叫醒服务的时候,他睡得正香,奶白色的肚皮露在t恤外,脑袋一半在床头柜上,头顶着台灯,一只手伸入床头柜不知几时打开的抽屉里,好似在摸索什么,另一只藏在枕头下面,两条腿豪迈地岔开,一条拖在地上,脚趾夹着拖鞋,一条屈膝踩着床。

    睡个觉都能睡出如此丰富的剧情,真是叫人震撼。英灏亨想,如果他来得再晚一点,也许要去床底找人了。

    英灏亨弯腰凑过去,想捏住他的鼻子,酣睡的司徒笙猛然睁开眼睛,右手在抽屉里乱抓了一把东西就往来者的脑袋上砸去。

    英灏亨下意识地抬臂护头,就听“啪”的一声,一本书被抽飞了出去,掉在司徒笙的脸上。

    正是昨天英灏亨在看的《千王》。

    ……

    英灏亨“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司徒笙从脸上扒下书,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

    英灏亨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你的自我清醒方式有够特别的。”

    司徒笙伸了个懒腰,奶白色的肚皮向上挺了挺。

    英灏亨眼角一抽,忍不住伸手将他的t恤拉下来,盖住肚子。

    ……

    司徒笙狐疑地看着他,似乎在猜他哪根筋不对。

    “起床,化妆,换衣服。”英灏亨踢了下床,扭头就走。

    ……

    司徒笙躺在被踢歪的床上,莫名其妙地揉揉头发,半天才吐出口长气:“神经病啊。”

    等司徒笙洗漱完毕出现在餐厅,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丰盛的午餐。

    英灏亨看着默默咽口水的司徒笙,微微一笑,拿出一个巨大的食物罩,将食物罩住。

    司徒笙:“……”在睡着的时间里,英灏亨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被外星人抓去改造了吗?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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