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主之诞[重生] 作者:花坚强
他?”晋旭尧吐了一口烟圈,轻蔑地笑了笑,“那时候我外公还在,他跟上门女婿差不多,敢怒不敢言。”
“但我知道他讨厌我,因为他讨厌我妈,他觉得他在我家活得不像个男人。后来,我妈去了,那年我四岁,两年后我外公也去世了,你知道我外公在医院咽气的当天我爸干了件什么事么?”
宁凯摇了摇头。
“他下午就把他在外面的女人孩子带回来了,那男孩,”晋旭尧顿了顿,香烟已经快要抽完,他把最后的火苗掐灭在了烟灰缸里,然后把头埋在双膝中间,闷闷地说,“居然只比我小两岁……”
宁凯沉默不语,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小孩的肩膀有些微微发颤,他毕竟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即使总是装作大人的样子,有些沉重也是他这个年纪所无法承受的。他轻轻地拢过了他的肩膀,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肩上,没过一会,他就感觉从自己的肩膀上传来微微的湿意。
“小孩,你知道我最难受的时候怎么安慰自己么?”
少年已经止住了哭泣,但依旧靠在他肩上,微微地摇了摇头。
“我告诉自己,我肯定会碰到一个人,她会非常爱我,把别人欠我的爱全都补给我。”
少年抬起了头,怔怔地看着他,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宁凯看见他湿润的眼睛里还闪着泪光,像一只爱炸毛的小猫小狗,终于放下了对人的戒备,信任地任由人爱抚。
他摸了摸他的头,发丝有些硬,跟这个脾气倔强的少年一样。
“但是在我们碰到她之前,我们要自己爱自己,不然,她会心疼的。”
少年依然用那种眼神看见他,在听完他的话以后,有些一丝动容。他的眼睛仿佛被什么点亮了一般,在夜晚发出了带着水汽的明亮火光。
毫无预警地,他紧紧地抱住了宁凯的腰,把脑袋埋进他的胸口。宁凯回抱住了他,轻轻地拍着少年并不宽厚的背。
在这个宁静的夜晚,两个伤痕累累的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互相舔舐着对方的伤口,汲取着对方的体温。
第二天起床后,宁凯又恢复了那副生龙活虎上蹿下跳的样子,他不是个拘泥与过去的人,而且自己都死过一次了,那些往事对他来说早就是翻过去的一夜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赚钱!
倒是晋旭尧对他的态度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再是冷冷的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德行,而是会跟宁凯偶尔聊聊天,也会大大方方地告诉他自己想吃什么,要什么。
宁凯对他的变化感到很欣慰,觉得徐尧终于有些像一个正常孩子了,于是更加干劲十足起来。每天跟猪大肠在网吧里上游戏砍人的时候也格外卖力,让猪大肠对他更加刮目相看了起来。两人已经从普通的游戏好友过渡到了密友的阶段,宁凯觉得是时候敲打敲打他了。
“宁凯,晚上吃鱼吧。”
“说多少次了,要叫哥,小屁孩子。”嘴里虽然对这个称呼很不满,但宁凯脸上满是笑意,“晚上不在家吃了,我请一哥们吃饭,你也去吧。”
“出去吃?”晋旭尧沉默了片刻,他现在的处境不宜抛头露面,万一被将胜的人发现了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嗯,就咱旁边那条街的小饭馆,不去别的地方。”
晋旭尧这才点头答应了,这么近的距离,又是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应该问题不大。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写这章的时候有逆cp的感觉,小攻终于有点像一个正常小孩了,只是为什么宁凯又一种渣攻的即视感,
☆、第 7 章
“华强饭店”是他们所居住的大楼临街的一个小饭店,价格低廉,口味凑活,相对地环境就要差一点,专门给他们这种囊中羞涩的人用来打牙祭的。
傍晚5点的时候,宁凯叫上了猪大肠,然后又把晋旭尧从楼上叫了下来,三人一起往那小饭店走去。
长得贼眉鼠眼外加一脸青春痘的猪大肠有些自卑,尤其站在两个风格迥异却同样出色的高挑男人身边,只能把头压得更低了些。
宁凯大概知道点他的心思,也不去说破,让他奇怪的是徐尧居然也是这个姿势,而且还把自己衣服上的帽子给戴上了。
这两人在他身边一左一右地走着,都是闷头不吭声,好像他们不是去饭店而是要上刑场九亿似的。
“我说,地上有钱捡吗?”
两人听了这话都抬头疑惑地看他,趁着这机会他一把搂过比他矮半头的猪大肠的肩膀,然后一手扯下了徐尧的帽子同样搂过他,就这么左拥右抱地加快速度往前走去。
“走喽,今天谁也别帮哥省钱,大老爷们敞开了吃!”
他的笑声爽朗,感染了朱怀昌,他终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也学着他一手搭上了宁凯的肩膀。
被突然扯掉帽子的晋旭尧第一反应是环顾四周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发现一切正常后就看见了朱怀昌打在宁凯肩上的那只爪子。
怎么这么碍眼……真想把它扯下去……
晋旭尧表情阴沉,心情自然也不太美好,可旁边的“哥俩好”已经聊开了,压根没注意到他阴郁的眼神。
华强饭店的生意一向不错,这个点店里已经没多少空座了,他赶紧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点的桌子坐下,然后晋旭尧就很自然地坐在了他旁边,猪大肠坐他对面。
晋旭尧的口味他知道,所以他先问了问猪大肠的喜好,然后点了几个家常菜,在等菜的当口,他让人先把啤酒上了,这玩意可是聊天助兴的好东西。他给猪大肠和自己都倒了一杯,然后给晋旭尧倒了杯免费的大麦茶。
晋旭尧看着杯子里土黄色的茶一点要喝的意思都没有,他看见对面猪大肠一脸汹涌澎湃的青春痘,就更没胃口了,心里有些后悔答应宁凯出来吃饭了。
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小心思,宁凯已经开始忽悠猪大肠,要把他带上“齐心协力发家致富”的道路了。
“怀昌,你现在不是在物流公司打工么,一个月多少,你不介意我这么问吧,那哥们先给你掏个底吧,我现在在一饭店上班,一个月就1200。”
猪大肠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两人在一起通常就只有一个话题――游戏。
“800,管吃管住。”
“够花么?”
“宁哥,你知道的,我的钱,都交代给网吧了。”
猪大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又低下了头,现实中的他完全不似游戏中威风凛凛大杀四方,几乎可以用“一无是处”来概括他的全部特点。
一开始,晋旭尧并没有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他对朱怀昌这个人没有半点兴趣,甚至反感宁凯跟他如此亲密,可当他看见宁凯那一对闪闪发光跟见了金子似的眼神时,他就明白了宁凯这顿饭肯定不是白请的。
果不其然,鱼已上钩,只等下套,宁凯抓住时机连忙问道:“你这么喜欢打游戏,而且打的这么好,有没有想过,靠游戏挣钱?”
猪大肠低垂的头猛地抬了起来,仿佛受了惊吓般瞪大了他那双眯缝眼问宁凯:“靠游戏挣钱,怎么挣?”
果然,只要一涉及到跟游戏有关的东西,猪大肠就会跟变了个人似的,全身跟打了鸡血似的来劲,跟平时蔫巴巴的样子判若两人,宁凯对他们即将起步的事业又多了几分信心。
“嗯,我看游戏里总有工作室在打广告,你有没有想过,咱们也弄一个?”
他这句话说得极有技巧,一是告诉猪大肠这事并不冒险,是有成功的先例的,而是他的这个“咱们”,完全把他俩绑在了一起。
这时他们点的菜也陆陆续续地上来了,宫保鸡丁,红烧肉,豆角焖肉,茄子煲加一个番茄鸡蛋汤,四菜一汤满满地摆了一桌。华强饭店和众多平价小饭店一样,价廉物美分量组。
他给猪大肠续上啤酒,然后又给他夹了几筷子鸡肉,猪大肠酒量差,没喝几杯就开始上头,脸红得跟苹果似的,听着宁凯忽悠的话,他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副美好的人生远景,香车、美人、高楼,这些让他向往不已的东西似乎触手可得。
“宁哥!”他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握住了宁凯的手,脸红脖子粗地问道:“你觉得这事真能成?”
宁凯同样站起身来,拍了拍胸脯然后用另一只手握上了他的手,信誓旦旦地说:“哥就在这给你打包票了,有我的头脑加上你的技术,咱俩肯定能大发!”
心想怎么可能不发,我都看过你发了大财搂着名模开着跑车的样子了,说起来,我不过是搭一搭你这趟顺风车罢了。
听了他的保证,猪大肠眼里居然还挤出了几滴感动的泪水,他哽咽着颤着声,满怀感激地说道:“宁哥,你、你真是、真是我命中的贵人啊!!呜呜呜……”说完居然借着酒精哭了起来。
他过激的反应吓了宁凯一跳,他尴尬地看着周围人投来的异样眼光,然后拍拍他的肩安慰道:“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咱俩是合伙人,以后就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有哥一口吃的,就饿不死你!”
猪大肠心中的感动快要撑破胸口溢出身体了,他双手紧紧抓着宁凯的手泣不成声。而宁凯也是满怀深情地望着他,仿佛在看自己的亲人。
能不亲么?此刻宁凯的眼中,猪大肠不是一个矮矬穷的死宅,而是一张张人民币啊!
看着深情对望恨不能烧黄纸结拜的两人,晋旭尧满脸黑线,从刚才到现在的两个多小时内,他一直听着宁凯的夸夸其谈,仿佛他们不是在一份宫保鸡丁十块钱的小饭店,而是在豪华宽敞的写字楼里商谈企业发展计划一般,他不得不佩服这人的口若悬河,虽然他不懂游戏,但宁凯说的好像这行里的钱满地都是可以随便捡一般,偏偏对面那个愣头愣脑的傻子还信了,不光信了,还跟着宁凯一起做起了春秋大梦。
他已经把后来再加的两个菜吃完了,再加上三碗米饭,已经饱得有些撑了,猪大肠还在抱着宁凯的腰嚎啕大哭,他们这桌已经是全饭店的亮点了,所有人都在盯着他们猛看。他站起来把抱在一起先把挂在宁凯身上那个醉鬼扯下来,动作粗鲁地把他推回自己的座位,然后转头对宁凯说:“时候不早了,回家吧。”
宁凯这晚上也没少喝,不过他酒量较好,这几瓶啤酒还放不倒他,只是两颊微红,挂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居然让人有一种娇艳的感觉。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小饭店里浑浊的空气和宁凯身上散发的酒气,晋旭尧的脸有些红了,心跳也快了几拍。他把杯子里的大麦茶一口气喝干,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这是第二次了!上一次是在简陋的出租房,这次更离谱,居然是在人声鼎沸的低档饭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对宁凯发情了!!!
晋旭尧有种冲动,想把那壶早就凉透的大麦茶整个泼在自己脑袋上,好让他清醒一点。他动情了,而且是在这种环境下对着一个俗气的男人。他一直以为母亲给他留下的童年阴影导致他这方面很冷淡,即使有欲 望也会强制自己压下去,因为那会让他想起母亲和男人毫不避讳地在他面前交 媾的场景,那白花花的肉体和肮脏的j□j让他一想起来就会有作呕的感觉。
这是他十六年里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感觉,这陌生的感觉让他有些慌张,即使是面对继母的一次次暗杀时他都从未像现在这般阵脚大乱过。
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只是本能地想要逃避这种感情。
此时结完账的宁凯已经回来了,他扶起醉得不省人事边哭边碎碎念的猪大肠对他说:“你先回去吧,我把他送回去就回来。”
晋旭尧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可他本能地不愿意他碰别人的身体,就把那醉成一滩的猪大肠扶过来靠在自己身上,表示要跟宁凯一起送他回去。
猪大肠的家不算远,奢侈地打了个车,起步价就到了,宁凯把他扶进房间让他躺在床上就跟晋旭尧一起步行回家。
这时已经8点过了10分,天色已经完全暗了,这个繁华的城市迎来了它闪灼着霓虹光彩的喧闹夜晚。不时就有三三两两的行人从他俩身边走过,偶尔有几个会回头接着灯光打量一下这两个外形出色的男子。
十六岁的晋旭尧比宁凯稍微矮了些,身子也单薄了些,但他挺拔的背脊和沉着的目光总是让人很难把他当成一个孩子对待。
走了一段路,宁凯的酒也醒了,这才发现两人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奇怪。可一时间他也找不到话题,好像今晚自己的口水全奉献给忽悠猪大肠了。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朝前走着,距离出租房已经没多少路了,只要再穿过两条街就到了。此时他们就走在一条僻静的小箱子里,两边都是高墙,没有灯光,这里是捷径也是条暗道,胆子小的不敢晚上来,所以这时候这条道上只有他俩。
终于受不了这沉重的气氛,宁凯首先打破了两人间的沉默:“徐尧,今天的菜……”
“嘘……”
却见晋旭尧做了一个收声的手势,然后宁凯就看见的眼神朝一旁转了转,示意他后面有东西。
看着需要警戒万分的眼神,宁凯停下了脚步,然后他就听见了一阵非常轻微的脚步声,不是他的,更不是徐尧的。
作者有话要说: 晋旭尧是个小醋桶。。。
☆、第 8 章
两人凝神屏气对望了一眼,心里都有不好的预感,尤其是徐尧,甚至有些后悔今晚答应宁凯出来吃饭,没想到麻烦这么快就上门了。
窄小黑暗的巷子里,只有两头从街上透进来的灯光,而此时,宁凯明显感觉到光线更加暗淡了,他低头往回看了眼,果然,地上有几个人的影子。
尾随的几个人注意到了他们已经被暴露,此时已经是下手的最好时机的,等他们出了巷子,在大街上就不好动手了,于是干脆慢慢地朝他们逼近。
晋旭尧听着脚步声,又看了看那些人的影子,人数也就是三、四个,如果对方不是高手的话自己就能对付。可对方显然也不打算打没有把握的仗,此时,他们对面也正有几个男人朝他们走来。
晋旭尧没有冒然动手,反而先拉过了宁凯凑在他耳边说:“宁凯,一会我拖住他们,你先跑。”
宁凯看了看这个半大孩子,心中不屑道:老子又不是猪大肠那个弱鸡,还怕这几个混混?
晋旭尧看见他不服气的眼神就知道宁凯肯定不会听他的话,正要出声劝阻,没想到对方一把挣开了自己的手,转身一脚重重地踢在墙上,接着弹力腾身而起,空中一个利落的转身后,一脚踢在了后面一人的胸口上。
那人轰然倒地发出了痛苦的呻 吟声,剩下的人显然没预料到他们竟然会先发制人,在原地愣了一下后便齐齐朝他们冲来,把两人围在了中间。
“小孩,老子在技校的时候一个打十,还没人敢惹过我!”宁凯退回晋旭尧的身边,与他背靠背地站在一起,他这话虽然有水分,但他当年的大名在a市的博大技校的确不小,至少周围那些小混混都不敢惹他。
他干净利落又充满力度的身手的确让晋旭尧吃了一惊,可他也能看出来,宁凯虽然身体素质好反应快,但他的动作明显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换句话说,那是在平时的打架斗殴中锻炼出来的招式,朴实而有效。
此时,那八名男子已经冲到了他们面前,晋旭尧蹲下身躲过了面前朝他袭来的一记飞踢,然后猛地伸手抓住那名男子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脚踝,手上使力,当下就听得那男子的一声惨叫。趁这时他一脚快而准地踢中了那男子站立的哪只脚的膝盖,他出手的那一刻,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骨头断裂的轻微响声。
那男子抱着自己的膝盖躺在地上哀嚎挣扎,惨叫声不绝于耳。这让剩下的人面面相觑,后悔有些小看了这小兔崽子,老板说这小孩不好对付,原来还以为只是吓吓他们,没想到这破孩子年纪不大,又是有钱人家的金贵少爷,身手居然这么好,而且出手还这么毒辣!
晋旭尧这一手也让宁凯吓了一跳,虽然他早料到小孩应该是个练家子,可是没想到他居然……下手这么狠,这几乎就直接把那人给废了。
不过他也没过多时间思考,面前的几人已经在短暂的震惊后再次朝他袭来,这次手上带了家伙,明晃晃的刀尖在这漆黑的巷里发出了耀眼的白光。
因为要躲避刀口,与刚才的重殴不同,两人更多的是用攻击范围更广的双腿来击退敌人。从对方的招式看来,他们是打惯了群架的,攻击方式杂乱无章,只求重伤对手。
这边宁凯费力地一边躲闪一边找准时间给了对方的肚子一记老拳,在他晃神的瞬间又是一记重拳砸在他的脸上,两颗白花花的牙齿带着血迹飞迸了出去,那是捂住嘴恼羞成怒地高举了匕首要往他头上砍,此时宁凯正在应付另一个人的攻势,根本来不及躲避。
千钧一发之际,晋旭尧从他身后一跃而起,然后一脚揣在了那人的胸口,只把那掉了两颗门牙的男人踢飞了两米远,更多的鲜血从他口中喷出,那男人捂着胸口不住地咳嗽哀嚎,似是肋骨断了。
“可以啊,小孩!”
宁凯对他的救命恩人发出了由衷的感谢和称赞,连同刚才倒下的男人,这已经是第五个被他们击倒在地的人了,本来被八个人团团围住的他们虽然身上也有些小伤,但比起地上那几个情况要好得多,局势从二对八变成了二对三,宁凯和晋旭尧活动了一下关节,相视一笑,已经没把剩下的这仨当盘菜了。
这两个年轻高挑的男人站在一起,一个精致秀美,一个阳光帅气,即使在这阴暗的光线下,也可以看见他们脸上带着傲气的洒脱笑容和眼中自信的光彩。
“好了,晋少爷,游戏就到此为止吧。”
两人所有的铎定在见到那黑黝黝的枪口时被击得粉碎,只见那似乎是他们头子的平头男子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手枪对着他们。
他们这行的规矩是能不见白就不见,能不见火就不见,这里的白就是刀子,而火当然指的是枪支。他在道上混了这么久,今天带着八个人还让两个毛头小子逼得动了真格,这传出去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不过老板交代的事情重要,要是办砸了……
这人想起了老板那张儒雅斯文的俊脸和温和淡雅的笑容,却浑身打了个寒战。
“我们老板想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您最好乖乖的,不然的话把您交代出去可是有很多人等着收您这条命呢。”
宁凯疑惑地看了徐尧一眼:“晋少爷?”
晋旭尧没有回答他,反问了一句:“你们是谁的人,金老大?”
“聪明,怎么样,跟我们走一趟吧。”
他别无选择,可是这样一来,就把宁凯给牵扯进去了。
“宁凯,对不起,我没骗你,我的确叫旭尧,但是,我姓晋。”
他的语气里带着浓浓的歉意,甚至不敢看宁凯的眼睛。谁知宁凯一手搭上了他的肩拍了两下,然后微笑着说:“好小子,把你捡回来那天我就知道你不简单,对方没在这里把咱俩解决了那估计就是你这条命还有用,走吧,看看去。”
晋旭尧完全没想到宁凯这么洒脱,这么容易就接受了这种让普通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的心里有些感动,温热温热的,如果有人陪伴,似乎前方崎岖荆棘的路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可是宁凯的冷静还是让他产生了一些疑惑,包括他把自己救回来之后那种奇怪的态度,他总觉得宁凯这人身上藏了太多的秘密,但都被掩盖在了他没心没肺的笑容下。
两人被推搡着进了车,之前被他们胖揍一顿的几个还出气似地踹了他们几脚,尤其是那个掉了牙的,两人也没做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他们还是懂的。
他们被黑布蒙着眼睛,只能感觉车辆行进了半个小时后停了下来,然后就被人押着进了一个屋子。
“老大正等着呢,把晋少爷带进去。”
“那这人呢?”
“先留在这。”
两人分开之前,宁凯握了握晋旭尧的手心,他看不见,只是想以这种方式让对方安心。虽然这个孩子总是表现得让人出乎意料,但毕竟是个十六岁的少年,遇到这种事,应该还是会慌张害怕的吧?
虽然他的担心是多余了,晋旭尧从小到大不知在生死边缘徘徊了多少次,对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甚至在他眼里,他的“家人”要远远凶猛于将胜的死对头金老板。但宁凯这种细微的关心还是让他非常动容,他抓住了那只握着他的手重重地按了一下,这些动作发生在瞬间,并没有被旁人察觉到,之后晋旭尧就被人带到了另一个房间。
有两只手粗鲁地按住他的肩膀让他坐了下去,然后他的臀部就接触到了柔软的沙发,在蒙眼的黑布被取下后,他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眼前的男人高大的身材上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肩膀很宽,领带打得十分端正,头发细致地梳成了背头,每一根都服帖地趴在头皮上。他带着一副金边眼镜,镜片下的脸看上去三十左右,肤白俊秀,还带着一种读书人特有的斯文儒雅。整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没有一点混黑道的样子,反而像是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
只见他手中端着一杯咖啡,抿了一口后放在了一边,开口道:“给晋少爷也沏杯宁神茶吧,他这个年纪少喝些咖啡为好。”
礼貌、细致、周到,再加上他低沉温和的嗓音和让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几乎要让人以为这是一位和蔼的长辈。
“不用了,”晋旭尧冷冷地打断了他,“还是开门见山吧,金老大。”
金绍南,金鼎的现任当家,现年三十三岁。这个男人在道上的传闻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凭空出现在a城的。他是金家老头子金鼎的三子,上头还有两个哥哥,现都居住在国外。
a市的黑帮存在已久,但经过数年的沉淀,最后称霸a市地下产业的居然是两个姓氏谐音的家族――晋和金。但晋家原本是晋旭尧的外公焦孟山开创的,只是半路被晋雷这个女婿接下了将胜这片江山,而金家一脉传承,金老爷子有三子,金绍南是他的老来自,比老大老二都要小不少岁数。
金家的大哥二哥早早地就跟在老爷子身边处理帮里的实务,在老爷子弥留之际,所有人都以为这家主的位置老大金绍义是坐定了,却没想到老爷子的临终遗嘱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他钦定的金鼎下任老大竟然是三子金绍南!
作者有话要说: 金丝眼镜金老大出场~~
☆、第 9 章
金绍南在“金鼎”中的存在感很弱,这与他高中毕业后便远赴德国求学是分不开的。当时从德国匆匆赶回来给父亲送终的时候已经是金融学博士,是德国一所着名大学的挂名助教。听当时在场的人说,当日的场景可说是精彩万分,老大和老二当即就跟幼弟翻了脸,当着病重的老父的面几乎都要动起手来。好在金老爷子还没咽气,脑子也还算清醒,大骂他俩是逆子。
事已至此,两人虽感无力回天,但好在他们在帮里势力庞大,根基甚稳,想着没有老爷子撑腰,这金绍南的家主之位也坐不了几天。
但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个年纪轻轻不到三十的幼子刚一上台就大刀阔斧地对帮中进行了改革,在几个金老爷子的死忠部下帮助下,居然没到短短半年就架空了自己的两个哥哥,而且未达目的不择手段,残忍程度与他的两个哥哥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金家的两子带着妻儿和巨款远渡重洋去了澳大利亚再也没回来过,自那时候起,金绍南“笑面阎王”的称号就传遍了a市的黑暗王朝。
金鼎原本不及将胜,尤其是当年金家二子带走的那笔巨款,对金鼎更是一种重创,但金绍南心思缜密,城府甚深,几年来步步为营,不仅让金鼎摆脱了资金问题,这几年更是重整雄风,在a市仅次于晋家的“将胜”。
所以说,金绍南的笑容再温文尔雅,都只会让人心生寒意。
“你们这些孩子,太早熟,一点都不像我们那个时代的。还有,我算是你的叔叔辈的,对长辈说话不可以这么没礼貌。”
金绍南站起身接过下人送上的安神茶,然后慢悠悠地踱步到晋旭尧跟前递给他。晋旭尧只是瞥了他一眼并没有接,他不喜欢和这人打交代,金绍南的资历阅历都比他丰富太多,他那白净俊朗的脸上永远都带着笑容,让人看不透,所以直觉地把他的危险系数定得很高。
金绍南也没勉强,把茶放在桌上,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打量着这个还未成年的孩子――
乔容倩和晋雷居然能生出这样的孩子,真是让人惊讶。
他的年纪比晋旭尧的母亲乔容倩小不了多少,乔大小姐当年的名声可是让他如雷贯耳,正常的男人都对她避之不及。晋雷娶她的目的路人皆知,可乔老大当年也没别的法子,稍微正经一些的男人根本不会要他女儿,这才答应了他们的婚事。所以,晋雷在他眼里,不过是个靠着岳丈发家的倒插门女婿罢了。可为什么他能从这两人的孩子身上看到一些当年乔老爷子的影子呢?
遗传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就比如他和他的两个哥哥。
“虽然‘将胜’和‘金鼎’在某些方面是竞争关系,但乔老爷子一直是金某所敬重的人,他的遗愿是让他外孙在成年之际接掌‘金鼎’,我自然不忍心看他在天之灵看到这愿望落空。”
他这话说得万分诚恳,实则也确实有几分真,至少乔老爷子当年的威严和赏罚分明是他所欣赏的。
晋旭尧没有接话,他知道金绍南还有下文。
“我更不忍见世侄被外姓奸人残害,落到为了保命要东躲西藏的地步,所以,”金绍南扶了扶自己的细框眼镜,“我打算助你在十八岁之时夺得家主之位。”
这话丝毫没有让晋旭尧动容,连金绍南都有些惊讶于他的冷静了,他有些动摇,开始不太确定如果真的让这孩子成为将胜家主,对他到底是利是弊?他要的是一个听话的傀儡,而不是太有主见的雏鹰。
其实晋旭尧早就猜到金绍南的目的了,因为这是他对他来说唯一的利用价值,便转过头去直视对方探究的眼神说:“你有什么条件?”
金绍南轻笑了起来,他喜欢跟聪明人打交代,那样会节省他不少时间和精力,只是风险比较高,必须随时提防被对方反咬一口。
“晋少爷真是伶俐人,我的条件么,其实不高……”他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些,“只有两点,一、我要‘将胜’东南亚的那条线
恋耽美
他?”晋旭尧吐了一口烟圈,轻蔑地笑了笑,“那时候我外公还在,他跟上门女婿差不多,敢怒不敢言。”
“但我知道他讨厌我,因为他讨厌我妈,他觉得他在我家活得不像个男人。后来,我妈去了,那年我四岁,两年后我外公也去世了,你知道我外公在医院咽气的当天我爸干了件什么事么?”
宁凯摇了摇头。
“他下午就把他在外面的女人孩子带回来了,那男孩,”晋旭尧顿了顿,香烟已经快要抽完,他把最后的火苗掐灭在了烟灰缸里,然后把头埋在双膝中间,闷闷地说,“居然只比我小两岁……”
宁凯沉默不语,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小孩的肩膀有些微微发颤,他毕竟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即使总是装作大人的样子,有些沉重也是他这个年纪所无法承受的。他轻轻地拢过了他的肩膀,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肩上,没过一会,他就感觉从自己的肩膀上传来微微的湿意。
“小孩,你知道我最难受的时候怎么安慰自己么?”
少年已经止住了哭泣,但依旧靠在他肩上,微微地摇了摇头。
“我告诉自己,我肯定会碰到一个人,她会非常爱我,把别人欠我的爱全都补给我。”
少年抬起了头,怔怔地看着他,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宁凯看见他湿润的眼睛里还闪着泪光,像一只爱炸毛的小猫小狗,终于放下了对人的戒备,信任地任由人爱抚。
他摸了摸他的头,发丝有些硬,跟这个脾气倔强的少年一样。
“但是在我们碰到她之前,我们要自己爱自己,不然,她会心疼的。”
少年依然用那种眼神看见他,在听完他的话以后,有些一丝动容。他的眼睛仿佛被什么点亮了一般,在夜晚发出了带着水汽的明亮火光。
毫无预警地,他紧紧地抱住了宁凯的腰,把脑袋埋进他的胸口。宁凯回抱住了他,轻轻地拍着少年并不宽厚的背。
在这个宁静的夜晚,两个伤痕累累的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互相舔舐着对方的伤口,汲取着对方的体温。
第二天起床后,宁凯又恢复了那副生龙活虎上蹿下跳的样子,他不是个拘泥与过去的人,而且自己都死过一次了,那些往事对他来说早就是翻过去的一夜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赚钱!
倒是晋旭尧对他的态度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再是冷冷的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德行,而是会跟宁凯偶尔聊聊天,也会大大方方地告诉他自己想吃什么,要什么。
宁凯对他的变化感到很欣慰,觉得徐尧终于有些像一个正常孩子了,于是更加干劲十足起来。每天跟猪大肠在网吧里上游戏砍人的时候也格外卖力,让猪大肠对他更加刮目相看了起来。两人已经从普通的游戏好友过渡到了密友的阶段,宁凯觉得是时候敲打敲打他了。
“宁凯,晚上吃鱼吧。”
“说多少次了,要叫哥,小屁孩子。”嘴里虽然对这个称呼很不满,但宁凯脸上满是笑意,“晚上不在家吃了,我请一哥们吃饭,你也去吧。”
“出去吃?”晋旭尧沉默了片刻,他现在的处境不宜抛头露面,万一被将胜的人发现了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嗯,就咱旁边那条街的小饭馆,不去别的地方。”
晋旭尧这才点头答应了,这么近的距离,又是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应该问题不大。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写这章的时候有逆cp的感觉,小攻终于有点像一个正常小孩了,只是为什么宁凯又一种渣攻的即视感,
☆、第 7 章
“华强饭店”是他们所居住的大楼临街的一个小饭店,价格低廉,口味凑活,相对地环境就要差一点,专门给他们这种囊中羞涩的人用来打牙祭的。
傍晚5点的时候,宁凯叫上了猪大肠,然后又把晋旭尧从楼上叫了下来,三人一起往那小饭店走去。
长得贼眉鼠眼外加一脸青春痘的猪大肠有些自卑,尤其站在两个风格迥异却同样出色的高挑男人身边,只能把头压得更低了些。
宁凯大概知道点他的心思,也不去说破,让他奇怪的是徐尧居然也是这个姿势,而且还把自己衣服上的帽子给戴上了。
这两人在他身边一左一右地走着,都是闷头不吭声,好像他们不是去饭店而是要上刑场九亿似的。
“我说,地上有钱捡吗?”
两人听了这话都抬头疑惑地看他,趁着这机会他一把搂过比他矮半头的猪大肠的肩膀,然后一手扯下了徐尧的帽子同样搂过他,就这么左拥右抱地加快速度往前走去。
“走喽,今天谁也别帮哥省钱,大老爷们敞开了吃!”
他的笑声爽朗,感染了朱怀昌,他终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也学着他一手搭上了宁凯的肩膀。
被突然扯掉帽子的晋旭尧第一反应是环顾四周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发现一切正常后就看见了朱怀昌打在宁凯肩上的那只爪子。
怎么这么碍眼……真想把它扯下去……
晋旭尧表情阴沉,心情自然也不太美好,可旁边的“哥俩好”已经聊开了,压根没注意到他阴郁的眼神。
华强饭店的生意一向不错,这个点店里已经没多少空座了,他赶紧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点的桌子坐下,然后晋旭尧就很自然地坐在了他旁边,猪大肠坐他对面。
晋旭尧的口味他知道,所以他先问了问猪大肠的喜好,然后点了几个家常菜,在等菜的当口,他让人先把啤酒上了,这玩意可是聊天助兴的好东西。他给猪大肠和自己都倒了一杯,然后给晋旭尧倒了杯免费的大麦茶。
晋旭尧看着杯子里土黄色的茶一点要喝的意思都没有,他看见对面猪大肠一脸汹涌澎湃的青春痘,就更没胃口了,心里有些后悔答应宁凯出来吃饭了。
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小心思,宁凯已经开始忽悠猪大肠,要把他带上“齐心协力发家致富”的道路了。
“怀昌,你现在不是在物流公司打工么,一个月多少,你不介意我这么问吧,那哥们先给你掏个底吧,我现在在一饭店上班,一个月就1200。”
猪大肠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两人在一起通常就只有一个话题――游戏。
“800,管吃管住。”
“够花么?”
“宁哥,你知道的,我的钱,都交代给网吧了。”
猪大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又低下了头,现实中的他完全不似游戏中威风凛凛大杀四方,几乎可以用“一无是处”来概括他的全部特点。
一开始,晋旭尧并没有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他对朱怀昌这个人没有半点兴趣,甚至反感宁凯跟他如此亲密,可当他看见宁凯那一对闪闪发光跟见了金子似的眼神时,他就明白了宁凯这顿饭肯定不是白请的。
果不其然,鱼已上钩,只等下套,宁凯抓住时机连忙问道:“你这么喜欢打游戏,而且打的这么好,有没有想过,靠游戏挣钱?”
猪大肠低垂的头猛地抬了起来,仿佛受了惊吓般瞪大了他那双眯缝眼问宁凯:“靠游戏挣钱,怎么挣?”
果然,只要一涉及到跟游戏有关的东西,猪大肠就会跟变了个人似的,全身跟打了鸡血似的来劲,跟平时蔫巴巴的样子判若两人,宁凯对他们即将起步的事业又多了几分信心。
“嗯,我看游戏里总有工作室在打广告,你有没有想过,咱们也弄一个?”
他这句话说得极有技巧,一是告诉猪大肠这事并不冒险,是有成功的先例的,而是他的这个“咱们”,完全把他俩绑在了一起。
这时他们点的菜也陆陆续续地上来了,宫保鸡丁,红烧肉,豆角焖肉,茄子煲加一个番茄鸡蛋汤,四菜一汤满满地摆了一桌。华强饭店和众多平价小饭店一样,价廉物美分量组。
他给猪大肠续上啤酒,然后又给他夹了几筷子鸡肉,猪大肠酒量差,没喝几杯就开始上头,脸红得跟苹果似的,听着宁凯忽悠的话,他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副美好的人生远景,香车、美人、高楼,这些让他向往不已的东西似乎触手可得。
“宁哥!”他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握住了宁凯的手,脸红脖子粗地问道:“你觉得这事真能成?”
宁凯同样站起身来,拍了拍胸脯然后用另一只手握上了他的手,信誓旦旦地说:“哥就在这给你打包票了,有我的头脑加上你的技术,咱俩肯定能大发!”
心想怎么可能不发,我都看过你发了大财搂着名模开着跑车的样子了,说起来,我不过是搭一搭你这趟顺风车罢了。
听了他的保证,猪大肠眼里居然还挤出了几滴感动的泪水,他哽咽着颤着声,满怀感激地说道:“宁哥,你、你真是、真是我命中的贵人啊!!呜呜呜……”说完居然借着酒精哭了起来。
他过激的反应吓了宁凯一跳,他尴尬地看着周围人投来的异样眼光,然后拍拍他的肩安慰道:“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咱俩是合伙人,以后就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有哥一口吃的,就饿不死你!”
猪大肠心中的感动快要撑破胸口溢出身体了,他双手紧紧抓着宁凯的手泣不成声。而宁凯也是满怀深情地望着他,仿佛在看自己的亲人。
能不亲么?此刻宁凯的眼中,猪大肠不是一个矮矬穷的死宅,而是一张张人民币啊!
看着深情对望恨不能烧黄纸结拜的两人,晋旭尧满脸黑线,从刚才到现在的两个多小时内,他一直听着宁凯的夸夸其谈,仿佛他们不是在一份宫保鸡丁十块钱的小饭店,而是在豪华宽敞的写字楼里商谈企业发展计划一般,他不得不佩服这人的口若悬河,虽然他不懂游戏,但宁凯说的好像这行里的钱满地都是可以随便捡一般,偏偏对面那个愣头愣脑的傻子还信了,不光信了,还跟着宁凯一起做起了春秋大梦。
他已经把后来再加的两个菜吃完了,再加上三碗米饭,已经饱得有些撑了,猪大肠还在抱着宁凯的腰嚎啕大哭,他们这桌已经是全饭店的亮点了,所有人都在盯着他们猛看。他站起来把抱在一起先把挂在宁凯身上那个醉鬼扯下来,动作粗鲁地把他推回自己的座位,然后转头对宁凯说:“时候不早了,回家吧。”
宁凯这晚上也没少喝,不过他酒量较好,这几瓶啤酒还放不倒他,只是两颊微红,挂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居然让人有一种娇艳的感觉。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小饭店里浑浊的空气和宁凯身上散发的酒气,晋旭尧的脸有些红了,心跳也快了几拍。他把杯子里的大麦茶一口气喝干,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这是第二次了!上一次是在简陋的出租房,这次更离谱,居然是在人声鼎沸的低档饭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对宁凯发情了!!!
晋旭尧有种冲动,想把那壶早就凉透的大麦茶整个泼在自己脑袋上,好让他清醒一点。他动情了,而且是在这种环境下对着一个俗气的男人。他一直以为母亲给他留下的童年阴影导致他这方面很冷淡,即使有欲 望也会强制自己压下去,因为那会让他想起母亲和男人毫不避讳地在他面前交 媾的场景,那白花花的肉体和肮脏的j□j让他一想起来就会有作呕的感觉。
这是他十六年里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感觉,这陌生的感觉让他有些慌张,即使是面对继母的一次次暗杀时他都从未像现在这般阵脚大乱过。
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只是本能地想要逃避这种感情。
此时结完账的宁凯已经回来了,他扶起醉得不省人事边哭边碎碎念的猪大肠对他说:“你先回去吧,我把他送回去就回来。”
晋旭尧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可他本能地不愿意他碰别人的身体,就把那醉成一滩的猪大肠扶过来靠在自己身上,表示要跟宁凯一起送他回去。
猪大肠的家不算远,奢侈地打了个车,起步价就到了,宁凯把他扶进房间让他躺在床上就跟晋旭尧一起步行回家。
这时已经8点过了10分,天色已经完全暗了,这个繁华的城市迎来了它闪灼着霓虹光彩的喧闹夜晚。不时就有三三两两的行人从他俩身边走过,偶尔有几个会回头接着灯光打量一下这两个外形出色的男子。
十六岁的晋旭尧比宁凯稍微矮了些,身子也单薄了些,但他挺拔的背脊和沉着的目光总是让人很难把他当成一个孩子对待。
走了一段路,宁凯的酒也醒了,这才发现两人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奇怪。可一时间他也找不到话题,好像今晚自己的口水全奉献给忽悠猪大肠了。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朝前走着,距离出租房已经没多少路了,只要再穿过两条街就到了。此时他们就走在一条僻静的小箱子里,两边都是高墙,没有灯光,这里是捷径也是条暗道,胆子小的不敢晚上来,所以这时候这条道上只有他俩。
终于受不了这沉重的气氛,宁凯首先打破了两人间的沉默:“徐尧,今天的菜……”
“嘘……”
却见晋旭尧做了一个收声的手势,然后宁凯就看见的眼神朝一旁转了转,示意他后面有东西。
看着需要警戒万分的眼神,宁凯停下了脚步,然后他就听见了一阵非常轻微的脚步声,不是他的,更不是徐尧的。
作者有话要说: 晋旭尧是个小醋桶。。。
☆、第 8 章
两人凝神屏气对望了一眼,心里都有不好的预感,尤其是徐尧,甚至有些后悔今晚答应宁凯出来吃饭,没想到麻烦这么快就上门了。
窄小黑暗的巷子里,只有两头从街上透进来的灯光,而此时,宁凯明显感觉到光线更加暗淡了,他低头往回看了眼,果然,地上有几个人的影子。
尾随的几个人注意到了他们已经被暴露,此时已经是下手的最好时机的,等他们出了巷子,在大街上就不好动手了,于是干脆慢慢地朝他们逼近。
晋旭尧听着脚步声,又看了看那些人的影子,人数也就是三、四个,如果对方不是高手的话自己就能对付。可对方显然也不打算打没有把握的仗,此时,他们对面也正有几个男人朝他们走来。
晋旭尧没有冒然动手,反而先拉过了宁凯凑在他耳边说:“宁凯,一会我拖住他们,你先跑。”
宁凯看了看这个半大孩子,心中不屑道:老子又不是猪大肠那个弱鸡,还怕这几个混混?
晋旭尧看见他不服气的眼神就知道宁凯肯定不会听他的话,正要出声劝阻,没想到对方一把挣开了自己的手,转身一脚重重地踢在墙上,接着弹力腾身而起,空中一个利落的转身后,一脚踢在了后面一人的胸口上。
那人轰然倒地发出了痛苦的呻 吟声,剩下的人显然没预料到他们竟然会先发制人,在原地愣了一下后便齐齐朝他们冲来,把两人围在了中间。
“小孩,老子在技校的时候一个打十,还没人敢惹过我!”宁凯退回晋旭尧的身边,与他背靠背地站在一起,他这话虽然有水分,但他当年的大名在a市的博大技校的确不小,至少周围那些小混混都不敢惹他。
他干净利落又充满力度的身手的确让晋旭尧吃了一惊,可他也能看出来,宁凯虽然身体素质好反应快,但他的动作明显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换句话说,那是在平时的打架斗殴中锻炼出来的招式,朴实而有效。
此时,那八名男子已经冲到了他们面前,晋旭尧蹲下身躲过了面前朝他袭来的一记飞踢,然后猛地伸手抓住那名男子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脚踝,手上使力,当下就听得那男子的一声惨叫。趁这时他一脚快而准地踢中了那男子站立的哪只脚的膝盖,他出手的那一刻,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骨头断裂的轻微响声。
那男子抱着自己的膝盖躺在地上哀嚎挣扎,惨叫声不绝于耳。这让剩下的人面面相觑,后悔有些小看了这小兔崽子,老板说这小孩不好对付,原来还以为只是吓吓他们,没想到这破孩子年纪不大,又是有钱人家的金贵少爷,身手居然这么好,而且出手还这么毒辣!
晋旭尧这一手也让宁凯吓了一跳,虽然他早料到小孩应该是个练家子,可是没想到他居然……下手这么狠,这几乎就直接把那人给废了。
不过他也没过多时间思考,面前的几人已经在短暂的震惊后再次朝他袭来,这次手上带了家伙,明晃晃的刀尖在这漆黑的巷里发出了耀眼的白光。
因为要躲避刀口,与刚才的重殴不同,两人更多的是用攻击范围更广的双腿来击退敌人。从对方的招式看来,他们是打惯了群架的,攻击方式杂乱无章,只求重伤对手。
这边宁凯费力地一边躲闪一边找准时间给了对方的肚子一记老拳,在他晃神的瞬间又是一记重拳砸在他的脸上,两颗白花花的牙齿带着血迹飞迸了出去,那是捂住嘴恼羞成怒地高举了匕首要往他头上砍,此时宁凯正在应付另一个人的攻势,根本来不及躲避。
千钧一发之际,晋旭尧从他身后一跃而起,然后一脚揣在了那人的胸口,只把那掉了两颗门牙的男人踢飞了两米远,更多的鲜血从他口中喷出,那男人捂着胸口不住地咳嗽哀嚎,似是肋骨断了。
“可以啊,小孩!”
宁凯对他的救命恩人发出了由衷的感谢和称赞,连同刚才倒下的男人,这已经是第五个被他们击倒在地的人了,本来被八个人团团围住的他们虽然身上也有些小伤,但比起地上那几个情况要好得多,局势从二对八变成了二对三,宁凯和晋旭尧活动了一下关节,相视一笑,已经没把剩下的这仨当盘菜了。
这两个年轻高挑的男人站在一起,一个精致秀美,一个阳光帅气,即使在这阴暗的光线下,也可以看见他们脸上带着傲气的洒脱笑容和眼中自信的光彩。
“好了,晋少爷,游戏就到此为止吧。”
两人所有的铎定在见到那黑黝黝的枪口时被击得粉碎,只见那似乎是他们头子的平头男子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手枪对着他们。
他们这行的规矩是能不见白就不见,能不见火就不见,这里的白就是刀子,而火当然指的是枪支。他在道上混了这么久,今天带着八个人还让两个毛头小子逼得动了真格,这传出去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不过老板交代的事情重要,要是办砸了……
这人想起了老板那张儒雅斯文的俊脸和温和淡雅的笑容,却浑身打了个寒战。
“我们老板想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您最好乖乖的,不然的话把您交代出去可是有很多人等着收您这条命呢。”
宁凯疑惑地看了徐尧一眼:“晋少爷?”
晋旭尧没有回答他,反问了一句:“你们是谁的人,金老大?”
“聪明,怎么样,跟我们走一趟吧。”
他别无选择,可是这样一来,就把宁凯给牵扯进去了。
“宁凯,对不起,我没骗你,我的确叫旭尧,但是,我姓晋。”
他的语气里带着浓浓的歉意,甚至不敢看宁凯的眼睛。谁知宁凯一手搭上了他的肩拍了两下,然后微笑着说:“好小子,把你捡回来那天我就知道你不简单,对方没在这里把咱俩解决了那估计就是你这条命还有用,走吧,看看去。”
晋旭尧完全没想到宁凯这么洒脱,这么容易就接受了这种让普通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的心里有些感动,温热温热的,如果有人陪伴,似乎前方崎岖荆棘的路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可是宁凯的冷静还是让他产生了一些疑惑,包括他把自己救回来之后那种奇怪的态度,他总觉得宁凯这人身上藏了太多的秘密,但都被掩盖在了他没心没肺的笑容下。
两人被推搡着进了车,之前被他们胖揍一顿的几个还出气似地踹了他们几脚,尤其是那个掉了牙的,两人也没做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他们还是懂的。
他们被黑布蒙着眼睛,只能感觉车辆行进了半个小时后停了下来,然后就被人押着进了一个屋子。
“老大正等着呢,把晋少爷带进去。”
“那这人呢?”
“先留在这。”
两人分开之前,宁凯握了握晋旭尧的手心,他看不见,只是想以这种方式让对方安心。虽然这个孩子总是表现得让人出乎意料,但毕竟是个十六岁的少年,遇到这种事,应该还是会慌张害怕的吧?
虽然他的担心是多余了,晋旭尧从小到大不知在生死边缘徘徊了多少次,对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甚至在他眼里,他的“家人”要远远凶猛于将胜的死对头金老板。但宁凯这种细微的关心还是让他非常动容,他抓住了那只握着他的手重重地按了一下,这些动作发生在瞬间,并没有被旁人察觉到,之后晋旭尧就被人带到了另一个房间。
有两只手粗鲁地按住他的肩膀让他坐了下去,然后他的臀部就接触到了柔软的沙发,在蒙眼的黑布被取下后,他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眼前的男人高大的身材上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肩膀很宽,领带打得十分端正,头发细致地梳成了背头,每一根都服帖地趴在头皮上。他带着一副金边眼镜,镜片下的脸看上去三十左右,肤白俊秀,还带着一种读书人特有的斯文儒雅。整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没有一点混黑道的样子,反而像是学识渊博的大学教授。
只见他手中端着一杯咖啡,抿了一口后放在了一边,开口道:“给晋少爷也沏杯宁神茶吧,他这个年纪少喝些咖啡为好。”
礼貌、细致、周到,再加上他低沉温和的嗓音和让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几乎要让人以为这是一位和蔼的长辈。
“不用了,”晋旭尧冷冷地打断了他,“还是开门见山吧,金老大。”
金绍南,金鼎的现任当家,现年三十三岁。这个男人在道上的传闻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凭空出现在a城的。他是金家老头子金鼎的三子,上头还有两个哥哥,现都居住在国外。
a市的黑帮存在已久,但经过数年的沉淀,最后称霸a市地下产业的居然是两个姓氏谐音的家族――晋和金。但晋家原本是晋旭尧的外公焦孟山开创的,只是半路被晋雷这个女婿接下了将胜这片江山,而金家一脉传承,金老爷子有三子,金绍南是他的老来自,比老大老二都要小不少岁数。
金家的大哥二哥早早地就跟在老爷子身边处理帮里的实务,在老爷子弥留之际,所有人都以为这家主的位置老大金绍义是坐定了,却没想到老爷子的临终遗嘱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他钦定的金鼎下任老大竟然是三子金绍南!
作者有话要说: 金丝眼镜金老大出场~~
☆、第 9 章
金绍南在“金鼎”中的存在感很弱,这与他高中毕业后便远赴德国求学是分不开的。当时从德国匆匆赶回来给父亲送终的时候已经是金融学博士,是德国一所着名大学的挂名助教。听当时在场的人说,当日的场景可说是精彩万分,老大和老二当即就跟幼弟翻了脸,当着病重的老父的面几乎都要动起手来。好在金老爷子还没咽气,脑子也还算清醒,大骂他俩是逆子。
事已至此,两人虽感无力回天,但好在他们在帮里势力庞大,根基甚稳,想着没有老爷子撑腰,这金绍南的家主之位也坐不了几天。
但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个年纪轻轻不到三十的幼子刚一上台就大刀阔斧地对帮中进行了改革,在几个金老爷子的死忠部下帮助下,居然没到短短半年就架空了自己的两个哥哥,而且未达目的不择手段,残忍程度与他的两个哥哥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金家的两子带着妻儿和巨款远渡重洋去了澳大利亚再也没回来过,自那时候起,金绍南“笑面阎王”的称号就传遍了a市的黑暗王朝。
金鼎原本不及将胜,尤其是当年金家二子带走的那笔巨款,对金鼎更是一种重创,但金绍南心思缜密,城府甚深,几年来步步为营,不仅让金鼎摆脱了资金问题,这几年更是重整雄风,在a市仅次于晋家的“将胜”。
所以说,金绍南的笑容再温文尔雅,都只会让人心生寒意。
“你们这些孩子,太早熟,一点都不像我们那个时代的。还有,我算是你的叔叔辈的,对长辈说话不可以这么没礼貌。”
金绍南站起身接过下人送上的安神茶,然后慢悠悠地踱步到晋旭尧跟前递给他。晋旭尧只是瞥了他一眼并没有接,他不喜欢和这人打交代,金绍南的资历阅历都比他丰富太多,他那白净俊朗的脸上永远都带着笑容,让人看不透,所以直觉地把他的危险系数定得很高。
金绍南也没勉强,把茶放在桌上,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打量着这个还未成年的孩子――
乔容倩和晋雷居然能生出这样的孩子,真是让人惊讶。
他的年纪比晋旭尧的母亲乔容倩小不了多少,乔大小姐当年的名声可是让他如雷贯耳,正常的男人都对她避之不及。晋雷娶她的目的路人皆知,可乔老大当年也没别的法子,稍微正经一些的男人根本不会要他女儿,这才答应了他们的婚事。所以,晋雷在他眼里,不过是个靠着岳丈发家的倒插门女婿罢了。可为什么他能从这两人的孩子身上看到一些当年乔老爷子的影子呢?
遗传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就比如他和他的两个哥哥。
“虽然‘将胜’和‘金鼎’在某些方面是竞争关系,但乔老爷子一直是金某所敬重的人,他的遗愿是让他外孙在成年之际接掌‘金鼎’,我自然不忍心看他在天之灵看到这愿望落空。”
他这话说得万分诚恳,实则也确实有几分真,至少乔老爷子当年的威严和赏罚分明是他所欣赏的。
晋旭尧没有接话,他知道金绍南还有下文。
“我更不忍见世侄被外姓奸人残害,落到为了保命要东躲西藏的地步,所以,”金绍南扶了扶自己的细框眼镜,“我打算助你在十八岁之时夺得家主之位。”
这话丝毫没有让晋旭尧动容,连金绍南都有些惊讶于他的冷静了,他有些动摇,开始不太确定如果真的让这孩子成为将胜家主,对他到底是利是弊?他要的是一个听话的傀儡,而不是太有主见的雏鹰。
其实晋旭尧早就猜到金绍南的目的了,因为这是他对他来说唯一的利用价值,便转过头去直视对方探究的眼神说:“你有什么条件?”
金绍南轻笑了起来,他喜欢跟聪明人打交代,那样会节省他不少时间和精力,只是风险比较高,必须随时提防被对方反咬一口。
“晋少爷真是伶俐人,我的条件么,其实不高……”他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些,“只有两点,一、我要‘将胜’东南亚的那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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