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饵食 作者:昨夜之夏

    脾气,然後冷冷的告诉他,他绝对绝对会出轨。

    不过虽然沈易冰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惩罚还是免不了的,鉴於某人禁欲了三个月是如此的折磨人心,所以当沈易冰看到那情趣睡衣时还是妥协了。

    黑色的真毛制作的柔软的橡胶猫耳朵,与沈易冰的黑色碎发简直就是绝配。沈易冰盯著夜修给他的有一撮白毛的黑猫尾,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妥协了,努力的稳住想要颤抖的双手,接过那个明显是插入小穴的猫尾巴。说真的,看到这一套东西,沈易冰真心觉得比较配岳修。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把这东西插入菊穴是种侮辱,也许对某些纯1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沈易冰虽然没有喜闻乐见,可也没有太大的反感,他清楚既然岳修可以承欢在他的身下,那麽没有道理他不可以‘含’一下这东西,只不过心里还是有障碍,如果不是岳修……

    沈易冰低头讪笑了一笑,除了岳修还有谁可以出现在他现在的生命当中呢,所以只能是岳修,他沈易冰也只有妥协。他应该庆幸他家修从来没有想过反攻吗!

    反攻,夜修当然想过,尤其是看著现在的沈易冰的时候。他也不是一开始就是纯0的,只不过是被恶魔潜移默化了,做1可是得不到任何恶魔所需的养料的。

    以前就说过,沈易冰很诱人,尤其是摘下眼镜微阖双眸之後,那副模样妩媚极了,再加上现在他额头的冷汗,掩饰不住的代表紧张的细小表情,还有那轻颤的赤裸身体,比正常状况下的夜修还要诱人。再加上手上拿著那毛茸茸的尾巴,缓慢的接近自己的臀部,这画面实在应该永久保留下来留作自用。

    u嚓!

    夜修坏心的按下快门键,把那张绝对值得珍藏的照片锁了起来存到手机里,然後快速的压倒了已经反应过来的沈易冰,急切的吻上去,把那碍事的尾巴扔到一边,积存了三个月欲火很快就把沈易冰点燃了,让他无暇顾及刚刚的照片与糗态,只想著拥抱久别的爱人,发泄越演越烈的欲望,在大床上滚成一团,融为一体。

    三个月的禁欲久吗?对於以前的沈易冰一点也不久,那还赶不上曾经的一个零头,可对於现在的沈易冰那是久的再也不能久了,他每日每夜都想著岳修,想著他脸想著他的气味想著他的身体想著他的声音,想著他的一切。

    火热的吻落在夜修的背脊上,灼热的红痕一点一点的向下蔓延,慢慢的靠向尾骨。自从进屋来极力克制的欲望喷薄而出,唇沾上那肌肤便不愿下来,手碰上那想念已久的身体就不愿离开,两人就像久离水源的鱼,如饥似渴的抚慰著对方。又一次,沈易冰没有带套,他甚至没有想起那个词,他满脑子都是白嫩的身躯,两人身体的翻滚交叠,当冲进去的时候,双方都忍不住呻吟出来,那不仅仅是快感,还夹杂著渴望已久的满足。原始的律动在这个房间里开始进行,伴随著极度破碎的呻吟声,让整个屋子变得让人脸红心跳起来。

    低吼、呻吟、嘶喊、泪水、汗珠、白色的液体,这些东西交杂在一起,让这场久别的盛宴进行了足足一夜,也许更久,反正又一次两人筋疲力尽的瘫倒在床上,没有人去洗澡没有人有力气收拾残局,他们互相榨干对方的体力,满足自己的渴望。两人维持著纠缠的姿势酣睡了过去,期间偶尔有因为过於疲劳而产生的鼾声响起。

    第二日双方都是渴醒的,前一日的嘶吼汗水几乎耗尽了他们身体的水分。

    作家的话:

    国庆节快乐~

    今天大家都放假了吧,可以出去玩哦~→→虽然贵的让人心碎

    第二十四章 婚宴

    对於归来的沈易冰,夜修没有进行任何盘问,他只是拉著沈易冰做了又做大大的满足了近几个月的饥渴,然後再沈易冰的面前表扬了一下对他照顾有加的叶淋,最後提到了叶禺的婚宴。

    “哦?他要结婚了?”沈易冰对於这个消息一点也不惊讶,叶禺那个家夥从一开始也就最多能做他家修的炮友,还不一定合格。

    “嗯,未婚妻很漂亮,我们去参加吧!”夜修赤裸的趴在沈易冰身上,刚洗完的头发还不停的滴著水,那水沾湿了沈易冰的衬衫,透出了大片的肌肤。

    “你就是喜欢看热闹。”沈易冰咬了一下夜修的鼻尖,对於夜修的恶趣味听之任之,他早就知道虽然岳修这个人有自己的原则,别人对他好他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回报,但他也有自己的恶趣味,即使他明知道叶禺喜欢他,也仍然想去看他的笑话。其实这就是一个活了很久的老妖怪的自私,是叶禺喜欢他又不是他喜欢叶禺!那家夥最多是拿来娱乐的。

    “no,no,no。”夜修晃著手指浅笑著,“这不是看热闹,这是祝福,你们每个人结婚我都会去祝福你们的,当然,除了你,你要是敢再婚我就干掉你。”

    沈易冰很满意岳修的说辞,对著那淡色的唇吻了下去,并且开心的加深那个吻。

    夜修说去参加婚宴沈易冰就去参加婚宴,何况他们还收到了叶家的请柬,礼物早就买好了,是一对金童玉女,暗喻早生贵子,是夜修挑的,他觉得叶禺知道之後一定会感动的。

    参加婚宴的人不少,但绝对不算多,大概就十桌不到百人,所在的地点是叶家酒店的二楼大厅,装潢是典型的西式,大大的花篮在入口处,还有签到台,虽然参加的人不多,但是礼物却已经堆满整个角落,沈易冰他们也没有什麽特殊待遇,签字,送礼,送红包,被请进去等待新娘新郎的到来,就像普通的宾客一样。

    大厅里接待的是叶淋,他一身黑西装,看起来倒是比新郎还像新郎,要不是胸前那朵花贴的是伴郎当真要让人误会了。除了叶淋,陈家大小姐也来了,以叶家二少的未婚妻本次婚礼的伴娘身份来的,不过她还在化妆间陪著新娘。

    叶淋虽然温和有礼的接待著每一位客人,可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大门,所以当沈易冰和夜修进来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两人穿的都是正装,算得上中规中矩,没有任何喧宾夺主之感,看起来倒像是刻意低调了,否则出宴会一直穿订制情侣正装的两人也不会随便选了两套西服。

    叶淋客气的跟面前的客人聊了两句,把对方介绍给了另一个对他有帮助的客人,顺利脱身後快步的向两人走过来,一脸惊喜的看向两人,“沈总,岳先生,你们来了我哥一定会很开心的,再等一会儿新人就会下来了。”

    还没等沈易冰这方开口,便有一个沈易冰的老顾客走了过来,他虽然语气包含歉意却仍然毫不客气的拉走了沈易冰,沈易冰虽是不喜,但也不好拒绝,给了一个岳修安心的眼神,之後冲叶淋点了点头就跟著离开,他对於叶淋倒是放心。

    “你竟然真的来了,你可真狠心。”叶淋拉著夜修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随便取了两杯饮料喝了起来,真是光明正大的偷懒。

    “叶二少说笑了,叶禺要结婚了自然要来祝贺。”夜修没有正面回答,狠不狠心对於早就没有心的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而且他觉得叶禺根本不会伤。

    “还是叫我叶淋就好,要不叫淋也行,叶二少什麽的可担当不起。”叶淋极度不满意夜修的称呼,即使夜修直呼他叶淋也没什麽,却怎想沈易冰一回来这称呼的距离竟然跑了几百米那麽远,难道就因为他说要追求他就要在沈易冰回来之後跟他保持距离吗?

    夜修一愣,他到不想叶淋如此认真,称呼什麽的夜修都是随心的,他高兴怎麽叫就怎麽叫,即使对沈易冰也是如此,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直呼其名,但偶尔也会叫下沈总冰块什麽的来调节心情。

    “怎麽?岳先生不会忘了我说过要追求你了吧!”叶淋瞟了眼四周发现沈易冰并不在,故意凑上去满怀恶意的说道。

    “噗!你这不会是在生气我走的那天没有跟你说吧!”夜修笑著推开了叶淋,他可不记得对方什麽时候说过要追求他。

    “生气是自然,我差点以为你又失踪了,要不是听人说沈总已经回来了我一定报警了。但你不会真忘了我说过要追求你吧!”叶淋抑郁了,虽然他从没想过追求岳修可就这麽被无视是不是太过分了些。

    “怎麽?你也拜倒在我的魅力之下了?”夜修故意傲慢的摸了摸发丝,下巴轻挑,眼睛眯了起来,浓密的上睫毛和下睫毛几乎合在了一起,它们上下颤动著像把小刷子一样挠著人心,让叶淋都忍不住失言了。

    “我当然是迷上你了。”说完整句话,叶淋才惊觉自己失言了,最後干脆勾起了邪魅十足的笑容就那麽看著岳修。

    “唔,不错。”夜修上下打量著叶淋,好似满意这个货物一般的点了点头,“等沈易冰死了,我会考虑你做下一个金主的。”

    这两人的话自然都是胡说的,几分真几分假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就当两人还想继续胡侃下去,一边的喧闹声吸引了叶淋的注意,让他不得不跑过去解决这个麻烦,而无聊的夜修竟然也跟了去,不知道这是不是命。

    那人果真是个闹场子的,叶淋不知道他是怎麽进来的,那人力气很大,两个保安插著他也不能控制住他的行为,“你们想要我把事情闹大吗?要是再碰我我就把事情喊出来。”

    叶淋皱著眉,他虽然不知道那人说的是什麽,可这是叶家大少的婚宴,是叶家的脸面,是家主交给他做的接待,要是出了什麽差池丢的也是他的脸,何况时间不多了,“把他电晕过去带走。”

    “anhua。”那人叫了一声,有些含糊,却让叶淋脸色一变,他制止了保安,脸色阴沈的卡著男人,“你想怎麽样?”

    “你让他们放开我。”

    “放开他。”

    男人狠狠瞪了两个保安一眼,得意的勾了勾嘴角,想要朝叶淋走过来却被两个保安拦住了,“我有话跟你说。”

    “站那说。”

    “你真想让别人听见?”男人玩味的笑著,一副我不急的样子。

    “你……”叶淋刚想暴起,却听到大厅开始骚乱起来,眼神一扫就发现新人快要下来了,等新人出来灯光就会开始变暗。“你过来。”

    第二十五章 意外与死亡

    美国xxx区sss市

    安德鲁脸色复杂的按掉电话,他没想到最後竟然要他去给沈易冰和岳修收尸,这真是无比巨大的讽刺,刚刚的消息就像是个四月一日的恶作剧,听起来万分合情合理却又如此的不真实,这让一向雷厉风行的安德鲁发了足足十分锺的呆,之後就像是被打开电源的机器人,一系列命令有条不紊的下达了下去。

    “把今天下午的还有明天的行程都给我推了,阿尔汉的首领我会亲自跟他解释,给我安排私人飞机,我马上要直飞ty,再给我订从ty到中国x市的飞机,这一切都要快。”说完一切的安德鲁瘫靠在真皮座椅上,眼皮重重的闭下,两指按揉著睛明穴,只觉得眼睛有些酸,更有些干涩,他真不想相信自己的耳朵,倒不是不相信沈易冰那个家夥会给修殉情,而是不相信修竟然就这麽死了,这简直比当年还是法国孤儿的安德鲁得知自己竟然是kkk党首领的儿子,并且还有人属意他继承kkk党还让人吃惊。

    安德鲁知道自己是黑帮继承人的时候已经十八岁了,足够大并且可以说有些老了,而在这之前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法国人,上了一个职高,在修车铺混日子,偶尔打打架斗斗殴,从没想过自己会跟枪与血沾上关系,所以当知道自己是3k党继承人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的跑了,不过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抓回去了,并且被带到了小岛上进行强制训练。

    死或者活著,真是毫无意义的选择。

    安德鲁也许真的有继承什麽血脉也说不定,仅仅两年他就杀出了岛屿并且逃了出来,第一时间回到了他被绑走的城市,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他回去了,也是这次回去让他遇见了修。

    修,这个男人,怎麽说呢,只要你看到他就会知道他绝对是勾人心神吞人魂魄的妖精,清纯可人什麽的你永远不会按在他身上,即使他可以板著脸,你也能从那精致的五官中幻想出一切肮脏色欲的事。

    安德鲁在同一个酒吧连著三次看到修,从第一次看到对方之後他就每日都在那里蹲守。夜修只是坐在那里,轻轻的允著杯中的果汁,视线漫不经心的扫过众人,就有人前仆後继的送上门去,而且出奇的男人多过女人。修很挑,每次都会把酒吧中最优质的男人调走,而安德鲁一次又一次的看著他跟著别人离开。

    安德鲁不是不动心,当然,他也不是处男,更没有害羞。他每次看到对方坐在那高脚椅上就忍不住内心躁动,心里幻想著一幅又一幅画面,最终的结局都是他勾搭上了对方然後滚了一次极其尽兴的床单。可是每次都是不停的幻想,然後在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前发现人已经被其他人带走了,每当这时,安德鲁都觉得既郁闷又莫名的欣喜。

    不过等待是永远得不到公主的垂青的,安德鲁一次都没有在酒吧跟夜修勾搭成功过,不过上天果然还是眷顾这个法国人的,虽然幸运女神在青眼相看之前要求安德鲁先在命运之前转个弯。

    安逸了不到一个月不知名人士终於派人来捉他了,人不少,而且身手不错,重要的是那几个家夥还带了枪,这真是犯规,要麽顺从要麽以死相搏,他选择了搏斗,所以局面马上就不利起来,虽然他干掉了四个,但是只有十发子弹的小手枪还是让他拙见襟肘,身上开始挂彩,就在他打算逃跑的时候他巧遇了修,当时他马上就爆了粗口。

    之後的事情至今让安德鲁印象深刻,什麽叫做为黑夜而生,就像是闲庭散步一般,明明只是走了过去,却解决了所有人,一刀割喉,如此凶残,凶残到安德鲁兴奋了,毫无障碍的提出了约炮请求。他当时是怎麽说的?哦,这位英俊的先生,您的衣服脏了,就以去我那里换一件吗,顺便洗一个澡。

    一夜情之後安德鲁其实并没有想缠著夜修,可是碰巧看到航班乘客表上有对方的名字两人目的地相同,这难道不是命运的指引吗?所以在此见面,已经学会口花花的安德鲁对对方说,我是为了追求你才跟随你的,从此一语中的,跟著夜修东奔西跑,倒是出奇的把那些讨人厌的家夥甩开了,真是让安德鲁有些纠结。

    直到离开修,对方在安德鲁的心中都是强大的无情的色欲的,对方的死亡就犹如神祗坠落一般让他的信徒们崩溃。本来夜修跟人结婚打算从一而终已经够让安德鲁震惊的了,但相比著死亡消息,那个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谁不会爱人呢,可是这等可笑的死亡方式是不是太儿戏了一些?

    谁会相信,冷血强大无情的夜修竟然是被人当挡箭牌所以才死的?而那个把夜修当挡箭牌的人竟然是安德鲁听都没听过的家夥,如果是沈易冰安德鲁可以了然,就算是车臣或者叶禺安德鲁都可以找借口,可是叶淋,那是什麽东西!

    让人看著夜修和沈易冰的尸体,安德鲁连夜赶了过去,可能是因为空调开得足够足,尸体们有如它生前的样子,安德鲁只是看了一眼就能幻想出当时的画面,可是怎麽看都觉得那画面可笑无比,他叫来了旁观了一切的手下,听著那好笑无比的冷笑话──夜修之死。

    夜修是怎麽死的?在新人下来前的那段黑暗的时刻,叶淋对面的男人靠了过来,他附到叶淋耳旁与他小声的说著什麽,不愿听别人秘密的夜修刻意移开了目光,看向那众人瞩目的新人,叶禺穿著一身黑色的西服,领带是藏红色带著咖色斑点,身上没有什麽名牌,却让人能够轻而易举的看出他才是主角,新娘更是漂亮的很,雪白的婚纱,象征爱情的永恒钻石,头上的白玫瑰。

    两人相携而下,行至中庭,两人相约誓言互换信物,只是戴戒指时叶禺直视著夜修的目光,让夜修愣了半刻,就那一下,他就被身边的人拉了过去,只感觉一道劲风袭来,夜修下意识的想要躲开,却被後面的人死死的箍住,那双手亲密的搂在腰间,紧紧地拥他入怀。

    当尖锐的刀身刺入肩胛骨的时候夜修就了然了,他回头看了眼黑暗中的叶淋,冲他笑了一下,没管对方有没有看见,直接干脆利落的拔出有著倒刺的刀子,那钢刺划过脆弱的骨头,那种钝痛让夜修仍不住白了脸,他用完好的左手射出了这一世第一次飞刀,piu!安全中靶,红心,不过谁能想到夜修是想射头呢,结果却射中的後心。

    作家的话:

    写到这里,第一世快完结了,才发现少说了句话,不过现在说也不晚。

    每一世都可以单独看,之间的关联性不大,或者说几乎没有,之所以要写这麽多剧情需要是一点,重要的是作者的兴趣所在,大概就是不到最後的悲剧不算悲剧?

    第二十六章 第一世结局

    伴随著那人的惨叫,灯光渐渐亮起,夜修的血染红了他白色衬衫,并且把黑色的西服染出了血红色,就犹如带了多红玫瑰般美丽,可是没等多欣赏,也许说根本就没有人欣赏到了夜修活著时的这番景色,他们看到的时候那身体的额头上已经多了一个红色的洞,无法相信夜修竟然是这麽死的,如此无声无息。

    其实不能说没人看到,起码抱著夜修的叶淋看到了,灯光亮起的瞬间,是他制住了想要从他怀里离开的夜修,也是他看到一道白光闪过,那微弱的挣扎一僵,然後那张素面的脸上便多了一点玫红,怀里抱著逐渐冰冷的人,叶淋傻傻的一动不动,直到地上的尸体引起了所有人的主意,直到大家骚动起来,直到沈易冰走了过来,看著夜修身上大片的血红收缩了瞳孔,直到从叶淋怀里抢过夜修的沈易冰发现那红色的一点。

    他用手轻轻的摸了上去,涂抹著,仿佛那只是口红的点缀,只要他用手就能抹掉,可是那真实的触感实在是让人绝望,沈易冰的脸上还是他在常人面前挂著的面孔,他眼睛里一片清明,他的双手结实有力的抱住越发沈重的某人,他没有崩溃也没有歇斯底里更没有狂性大发,他甚至连去找凶手的冲动都没有。

    他双腿慢慢的弯下,跪在了地上,调整了一下夜修的位置,让对方在他的怀里躺的更舒服些,他身上没有带任何凶器也知道咬舌自尽并不会让自己死亡,可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陪他了,现在马上立刻去陪他,一刻都等不了。不是沈易冰离了夜修就活不下去,只是他怕,他怕他走晚了,夜修便不等他了,他怕他看不到他的灵魂便以为他不爱他了,他怕他不相信他的爱所以不再许给他来世,他更怕以後生生世世错过无法存在於同一个世界中,所以沈易冰他很赶时间。

    沈易冰没有内力所以他不能自断心脉而死,沈易冰他不是杀手所以没有牙内藏毒,其实没有这些东西想死也是挺容易的,只要你有足够强大的意志力,屏住自己的呼吸,不到五分锺你一定可以如愿以偿。

    从背影看就像沈易冰一直抱著岳修的尸体傻傻发呆一般,直到另一个几近疯魔的人推开二人,才发现原来沈易冰也死了,死的也是如此无声无息,沈易冰那紫灰色的面孔给了另一个人无比巨大的刺激。

    那个人就是叶淋,叶淋从没想过岳修会死,他算的很好,岳修比他矮,所以刺入他心脏的匕首只会刺进岳修的肩膀,事情也如他所预料的那般,并且更胜一筹岳修直接把那多嘴的人干掉了。可是谁告诉他下面发生的又是什麽呢?那计划以外的结局,岳修那最後一刻还绽放著笑容的面孔简直就是一个梦魇,看到的那一刻就让叶淋深深的陷入的可怕的噩梦之中不可自拔。

    到最後叶淋也没有挣脱那可怕的梦魇,他疯魔了,本来对岳修所抱有的那点小感觉瞬间变得巨大无比,涨满了他的内心他的脑海他的双眼,他扒开沈易冰已经便的僵硬的双手,想要把岳修从对方的怀里抢出来,他要带岳修走,然後……

    安德鲁的人及时的控制住了现场,所以到安德鲁凌晨赶到这里,那场面也与当初一般无二,为了维持这个现场安德鲁的手下花了多大的力气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可安德鲁只看了一眼,然後没有任何冲动的举措,他的手下早就做好了不把尸体交给警方的准备,谁曾想安德鲁只是挥挥手说,“让警察来接手吧!”

    某个普通的公墓里一个普通的墓碑前

    “修,我来看你了。”安德鲁穿著黑西装,毫无形象的盘腿坐在地上,脸上丝毫没有掩饰熬夜的疲惫,他把手中的白百合放到了墓前。

    “不知道白百合你喜不喜欢,就当是祝你们百年好合了,我把你们放到一个墓里面你开不开心?我想你应该是高兴的,以你霸道的心思怎麽能够允许那家夥离你那麽远。所以说我是最听你的话的,你说什麽我都照办。”

    “射你一枪的家夥我找到了,喂鱼了,我觉得喂狗实在是不合适,他说是为弟弟报仇,你知道是谁雇那个弟弟去暗杀你的吗?真好笑,是哪个叶淋的未婚妻,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叶淋,就是那个那你去做挡箭牌害你死掉的家夥,他现在过得不错,就是这里,”安德鲁指了下脑袋,“有些问题,大概这辈子不会离开疯人院,不过我觉得疯人院一定困不住他,修,你觉得呢?”

    “好了,说这麽多也该走了,我在中国呆的够久了,不知道下回有没有机会回来看你。啊,真是失礼,我竟然把你忘记了,沈易冰。虽然完全不想跟你说话,可是不跟你说点什麽又显得我太小气,所以我还是说些什麽。”安德鲁话唠的碎碎念著,他其实没什麽想跟沈易冰说的,那个家夥在他心里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安德鲁愿意把所有肮脏的词汇放在他身上,那个愚蠢的家夥竟然让他的修这般死去。

    “听说你当时迫不及待就追上去了,真是让人羡慕,不知道你有没有找到他,在你们中国人所说的地府中。其实听说你下去陪他了,我也有那麽一丝丝冲动想下去,不过後来一想中西的地下世界好像不太一样,”安德鲁摸了摸鼻尖,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所以果断不该跟著你们啊!”

    “最後说一句。”安德鲁站起身来,拍了拍沾染了白灰的裤子。

    “修,下辈子一定不会遇见你了吧,那真是太好了。”

    叶禺

    叶禺结婚了,毫无疑问,虽然他的婚礼时发生了点小骚乱,自己的弟弟疯了,自己的xx死了,自己所认定的敌人殉情了。xx,是叶禺给岳修的定位,他说不上岳修是他的什麽,可要是什麽都不是他也不甘心,所以就是xx。岳修死了,叶禺有些难过,不过看到他弟弟那麽难过他又有些开心。

    车臣

    车臣听到那两人死讯的时候他在英国谈生意,是什麽感觉呢?酸酸涩涩闷闷的感觉早在初恋失去的时候消耗干净了,所以他没什麽感觉,反而有些麻木,晚上的时候他又喝酒了,明明答应未婚妻不再酗酒,可是就是想喝,仿佛眼泪就那般化作酒精流入胃囊。岳修的死好突然,他有多久没有联系过岳修了?听到对方的死讯就像是听到了熟悉的高中同学死掉了一样,只能感叹一句,竟然就这样死掉了啊!

    作家的话:

    这剧情,咳咳,我也不知道你们是怎麽想的,鉴於自从发文来本文就冷清的要死不过冷清没关系,默默看也没关系,别暴动就行,剩下的就当是个乐呵如果有人愿意投票票给人家就更好了

    沈易冰的死法有没有出人意表,哈,我才不承认是我心理阴暗所以报社呢

    第二十七章 所谓把你放在心上

    恶魔的储粮空间

    还是那般的洁白,有如天堂。

    身著黑色礼服的男人就那般突兀地出现在了悬浮的镜子下方,他面朝著天,胸口是大片的血迹,眉心的红点昭示著他的死因,明明是已经死透的人,却在下一秒睁开双眼,仿佛无事一般站起身体,让自己沐浴在柔和的白光之中,然後那伤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了,就是那血迹也消失的一干二净。

    夜修只是灵魂,灵魂会记忆死时的模样持续给灵魂带来痛苦,而空间特有的白光可以洗刷掉那顽固的印象,让灵魂回归本质,以期下一次轮回。

    随著夜修回来的还有三团白光,那是三个灵魂,它们从外表看都一般无二,夜修却能轻易的分辨出来,那是沈易冰,安德鲁,还有,叶淋。

    得到灵魂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只要那人有一刻百分百纯粹的爱上饵食,那他的灵魂便会被饵食轻易的带离,所以看到灵魂并不代表那人死的那刻还爱著你,只能代表曾经爱过。

    没有车臣,夜修也不介意,那家夥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这件事一点都没有让夜修觉得无法接受,没有叶禺,也很正常。安德鲁,在夜修的算计之中,他是夜修为沈易冰找的替代品。而叶淋,那真是意外之喜,夜修轻轻的触碰代表叶淋的那团灵魂,里面充斥著那人死前最强烈的感情。

    完美的憎恨啊!夜修轻轻摸了摸那光团,对其中个中缘由想的不是很明白也懒得深思。

    夜修放开叶淋的灵魂光团之後,很快便伸向了沈易冰的,把它抓在手心,感受著那温热跳动,感受著那爱意与思念。期间再也没有看向安德鲁的灵魂一眼,这就是夜修,冷酷无情,这才是他的本质。对爱过自己的人的灵魂也是那般的不屑一顾。

    夜修其实一直在想怎麽把灵魂从恶魔的口下偷出来,他想了很久,并且为此准备了很久。他做这一切,不仅仅是想要沈易冰的灵魂,也不仅仅是对恶魔的叛逆。

    他早就发现自己的灵魂力量变得比同期强大的多,虽然外表还是那般脆弱,可是内里却已经有著实质的光芒。从那时起,夜修就生出一种野望,干掉恶魔的野望,不仅仅是狼狈的逃离,还要霸气的反攻。把那高高在上藐视他的恶魔狠狠的踩在脚下,托起它的卑微,这是夜修最最渴望的事,也是最大的玩笑。

    除了强大的灵魂里,还有常常的精神力,如果说灵魂是夜修的生存之本,那麽精神力便是夜修的矛,强大的攻击性由精神力体现,这点夜修在上辈子就发现了,可当精神力成气候的时候夜修的轮回早已进入後期,那时候精神力根本无用武之地,夜修的生活不过是麻木的为恶魔捕捉一个又一个食物。

    而这次关於如何让灵魂脱离恶魔的掌控这个命题。目标灵魂会随著饵食的回归而来到恶魔的储食空间,在饵食再次轮回前灵魂只是四处飘荡,当饵食再次回来,灵魂便消失了。夜修从没有看到过灵魂消失的过程,这并不重要,他只需要知道自己有一个机会。

    从上辈子的经验来开,夜修认为空间是低智的,他无法判断灵魂的数量,只能判断空间内是否存在恶魔需要的灵魂,并且把它传送过去,也就是说,只要你脱离轮回的时候带走了两个以上的灵魂,那麽偷走一个灵魂是完全可行的。

    夜修第一时间想到的方案就是把目标灵魂藏进自己的灵魂体里,只有藏进自己体内才能带出空间不被摄取,而这辈子夜修灵魂的特制也注定了它有良好的隐蔽性。确定了做什麽那麽下一步就是怎麽做,把一个人的灵魂放进另一个人的灵魂,这是个大胆的想法,任何了解灵魂体的生物都不会妄想的事情,但是夜修不同,他什麽都不懂,或者说他不需要懂,他只要达成自己想要的──把沈易冰的灵魂带走。

    夜修左手捧起沈易冰的灵魂,右手伸出食指,眼睛一眯,一道虚影出现在食指上,那是夜修用精神力凝聚的气刀,只有精神力才可以割开灵魂,他为了这一刻在上一世苦练精神力,付出的劳动心血绝对超出夜修对任何事物的执著。

    精神力凝结的刀子顺利的划开灵魂表层,正常的肤色下面是珍珠白的皮下组织。

    疼痛,剧烈的疼痛,让人掏心挖肺的疼痛,直入灵魂的疼痛,夜修惨白著脸,紧抿的唇瓣颤抖著,手指却依然不动如山,表皮组织,脂肪,血管,腔膜,划开後皆归於虚无,化作一团白雾,夜修在那一刻咬了咬牙,一用力把右手插进了胸口,把口子顷刻之间扩大到足够大,之後轻轻把那团白色的灵魂放了进去。

    吸了口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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